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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丰都财政发[2023]9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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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丰都财政发[2023]9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县级各部门、街道:

    《丰都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已经丰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将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一、预算批复

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批复的方式。其中,线上数据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中批复给各预算单位,线上批复后自动生成单位可执行预算指标(线下批复详见附表)。各部门在收到县财政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后,于15天内将年初预算线下批复到所属下级预算单位。

二、预算管理

(一)从严从紧管控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规范收支行为,县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我县收支矛盾突出,需全面整合各类资金,严格执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对尚未匹配到资金来源的项目,严禁先行实施、后申请买单行为。

(二)持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各预算单位坚持从严从简办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要可压尽压、应压尽压。从严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严禁资金浪费。严格执行我县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公务经费管理规定,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租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三)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纳入年初预算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审批采购计划;对年中新增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也应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计划,以及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用款申请,财政均不予审批,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的规定。    

(四)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坚持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各部门单位要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本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批复,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绩效目标批复后,原则上不能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进行调整办理。

三、预算公开

各部门严格按照《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公开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3〕10号)相关要求,于2023年3月7日前公开部门预算及项目绩效。

附件:1. 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附表1-15)

丰都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6日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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