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丰都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⑴承担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与收支核算工作。
⑵建立非税收入基础数据库、分析资料库,为各单位提供非税收入相关的政策法规咨询。
⑶加强收费、基金管理,加强对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⑷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⑸审核、汇总各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征收、支付、结存的合规性与合法性。
⑹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
(二)单位构成。
内设4个职能科室,即:综合科、征管科、票管科、稽查科;财政供养编制人员为15人,(在编在岗人员为12人,离休干部0人,退休干部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76.90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1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6.90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6.9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85万元,比2022年增加7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17万元,比2022年增加53.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5万元,比2022年增加13.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会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12.04万元,比2022年增加1.1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8.68万元、比2022年增加8.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比2022年减少1.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职工差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费;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持平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内容,故无项目支出数据。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2022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丰都县预算编制中心2023年无项目收支,故无数据)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2年增加0.5万元(主要是2022年未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出国出境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0.5元,比2022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管理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现公务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2022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现公务车辆改革单位就没有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6.01万元,比上年减少1.5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人均3万元预算,2023年人均2.5万元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万元(丰都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无绩效目标预算的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孙孟辉 联系方式:023-70606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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