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3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3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丰都县预算编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县政府、县财政局确定的编制原则,制定县级当年财政预算编制方案;组织县级预算单位编制财政综合预算草案,批复县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方案;协助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县级财政综合预算执行情况;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内设3个职能科室,即:综合科、预算编制科、编制审核科;财政供养编制人员为17人,在编在职13人,离休干部0名,退休干部4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9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72.2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社会保障。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9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5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2.24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社会保障。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39万元,比2022年增加7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9万元,比2022年增加48.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4万元,比2022年增加14.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会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12.86万元,比2022年增加0.3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9.81万元、比2022年增加8.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比2022年减少4.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职工差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费。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2022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丰都县预算编制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无数据)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出国出境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管理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单位没有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8万元,比上年减少4.02 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人均3万元预算,2023年人均2.5万元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万元(丰都县财政预算编制中心2023年无绩效目标预算的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孙孟辉 联系方式:023-70606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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