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本部门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丰都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对各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

2.按照国库科批复的单位用款计划,及时向代理银行发送用款额度、定期与代理银行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3.负责办理财政资金拨付,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与财政资金授权支付业务。

4.负责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

5.建立账册管理体系,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

(二)单位构成

内设4个职能科室,即综合科、受理审核科、资金支付科、会计审核科;财政供养编制人员11人,离休干部0人,退休干部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4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2.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4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9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09万元,比2023年增加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09万元,比2023年增加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丰都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出国出境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管理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81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黎燕  联系方式:023-7060694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