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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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7 |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
我局根据县上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清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全局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资金保障工作,现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一直把生态环境保护当作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参与。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为成员的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专题研究生态环保相关工作,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同时贯彻落实《丰都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丰委发〔2022〕16 号)文件精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2023年我局县管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在丰都县生态环境目标任务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形式多样
一是通过党组会、职工会、支部主题党日等会议,广泛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学习《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渝环〔2022〕109号)及《丰都县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从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广泛开展宣传,大力推广太阳能、节能灯等新技术、新材料,促进垃圾的分类回收处理,努力践行可持续发展之路。二是运用多种媒介,通过职工知识问卷答题、发放宣传手册、在重点区城悬挂宣传条幅、广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在我局内部网络OA系统每个职工传阅学习文件精神,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积极作为,发挥作用
一是协同县生态环境局编制并组织实施碧溪河限期达标规划,为碧溪河水质达标提出科学的整治思路和合理可行的治理措施,对县内流域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在财政项目评审方面,我局在出具的项目评审材料中明确指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数额,并请业主督促施工单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纳入工程造价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落到实处。三是2023年初预算经费用于丰都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工作,确保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对符合启动赔偿情形的线索依法依规开展索赔。四是做好资金保障,确保环保执法及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防止我县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2023年全年环保支出3.24亿元,较上年增长0.61%。五是按时保质完成国家、市级和县级其他重点需要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临时性目标任务,按有关要求推进实施。
2023年我局生态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异常困难,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拨付缓慢。
二、2024年工作打算
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为环保事业贡献财政力量,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我局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干部职工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加强公众环境道德意识。二是县财政加大资金调度力度,聚焦环保相关重点任务,全力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