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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217 [ 发文字号 ] 丰都财政发〔2023〕6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07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217
[ 发文字号 ] 丰都财政发〔2023〕6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07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建立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23年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控范围

2023年度使用中市县所有项目(包括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项目)资金、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二、监控时点

2023年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时点为930日,对本单位1-9月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双监控

三、监控方式

绩效监控分为日常监控和重点监控。日常监控由各预算单位负责实施,要求各预算单位对绩效监控对象逐一落实日常监控责任人;重点监控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部门实施,选取部分项目予以重点监控。

(一)预算部门单位日常监控。预算单位对照部门整体支出与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整体支出是否与部门职能匹配,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内容、绩效目标和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阶段性目标,是否达到了预期效益等。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变化,是否调整项目实施方案,是否针对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监控过程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了有效的纠偏措施,整改措施是否明显。

(二)财政部门绩效重点监控。县财政局对口联系科室,要根据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国库管理等要求,在单位日常监控基础上,通过现场评价、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等途径,利用资金运行的动态纠偏机制等方式,对其预算执行进度、资金拨付进度进行监控情况抽查。项目单位日常监控是否按要求完成,查找问题是否符合实际,采取的纠偏措施是否合理。检验预算编制时的绩效目标申报是否合理,是否与资金使用进度相匹配。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对存在影响资金使用的环境因素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具体分析。监控过程收集和分析绩效运行相关数据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共同促进跟踪监控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二)确保质量,严守纪律。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规范操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在绩效跟踪监控工作过程中坚决杜绝虚报、错报等弄虚作假现象,认真如实填报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情况表(见一体化系统)。

(三)及时整改,结果运用。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对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及时修正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预算支出计划,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完成。对未按照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未落实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预算单位,县财政局将结合绩效考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实时公开。

五、填报方式

请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于20231031日前,在一体化系统的预算绩效板块完成“2023年绩效运行监控阶段评价(具体操作参考绩效运行监控操作手册)。通过系统填报的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情况表要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项目实施的一致性、准确性。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于20231110日前,在一体化系统中审核完毕。

附件:绩效运行监控操作手册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财政局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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