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217 | [ 发文字号 ] | 丰都财政发〔2023〕6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07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217 |
[ 发文字号 ] | 丰都财政发〔2023〕6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07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2 |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建立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23年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控范围
2023年度使用中市县所有项目(包括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项目)资金、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二、监控时点
2023年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时点为9月30日,对本单位1-9月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双监控”。
三、监控方式
绩效监控分为日常监控和重点监控。日常监控由各预算单位负责实施,要求各预算单位对绩效监控对象逐一落实日常监控责任人;重点监控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部门实施,选取部分项目予以重点监控。
(一)预算部门单位日常监控。预算单位对照部门整体支出与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①整体支出是否与部门职能匹配,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内容、绩效目标和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阶段性目标,是否达到了预期效益等。②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变化,是否调整项目实施方案,是否针对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③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④监控过程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了有效的纠偏措施,整改措施是否明显。
(二)财政部门绩效重点监控。县财政局对口联系科室,要根据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国库管理等要求,在单位日常监控基础上,通过现场评价、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等途径,利用资金运行的动态纠偏机制等方式,对其预算执行进度、资金拨付进度进行监控情况抽查。①项目单位日常监控是否按要求完成,查找问题是否符合实际,采取的纠偏措施是否合理。②检验预算编制时的绩效目标申报是否合理,是否与资金使用进度相匹配。③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对存在影响资金使用的环境因素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具体分析。④监控过程收集和分析绩效运行相关数据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共同促进跟踪监控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二)确保质量,严守纪律。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规范操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在绩效跟踪监控工作过程中坚决杜绝虚报、错报等弄虚作假现象,认真如实填报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情况表(见一体化系统)。
(三)及时整改,结果运用。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对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及时修正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预算支出计划,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完成。对未按照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未落实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预算单位,县财政局将结合绩效考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实时公开。
五、填报方式
请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前,在一体化系统的“预算绩效”板块完成“2023年绩效运行监控—阶段评价” (具体操作参考“绩效运行监控操作手册”)。通过系统填报的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情况表要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项目实施的一致性、准确性。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于2023年11月10日前,在一体化系统中审核完毕。
附件:绩效运行监控操作手册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