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22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财政发[2023]7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22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财政发[2023]7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9 |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严格“三公”经费管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缓解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的客观需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渝财预〔2023〕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政府过紧日子成为常态,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零增长
从2022年11月-2023年10月“三公”经费和2021年11月-2022年10月“三公”经费统计数据来看,不少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增长幅度较大,比如有的部门公务接待费同比增长有高达45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长高达235%、有的部门会议费同比增长高达29051%,有的部门培训费同比增长高达219%。下阶段请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市、县“三公”经费零增长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
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标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严控预算调剂追加,除突发重大事件、“三保”支出外,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新增支出事项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严禁单位年底突击花钱
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不得以巧立支出项目、以拨代支或虚列支出、提前付款延后消费等方式发生不必要的财政支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和列支帮扶捐赠资金支出;不得提前付款,待年后“补上”实质性消费;不得超进度拨付工程款,未达条件支付政府采购经费;不得年底突击举办各类非必要的培训、考察、会议等活动;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外包公司承担应由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等。
四、编严编实2024年调整预算
今年财政收入大规模减税降费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收入未达预期,收支矛盾突出、财力较为紧张,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筹财力、保障重点,有保有压、以收定支”原则,严控新增支出,原则上除“三保”相关支出外,不再追加调增。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梳理预算项目,优化支出结构,按照轻重缓急调整重大项目保障顺序,除“三保”外,其他项目按能缓则缓的原则,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测情况,调整年度支出规模,力保全年收支平衡。
五、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
严格按照《丰都县2024年预算编制政策及口径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3〕72号)文件精神,科学合理、精准有效编制2024年预算,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确保2024年“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非财政拨款经费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格项目支出标准,梳理、规范、净化单位职能项目,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将单位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巡察审计及财会监督检查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硬化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将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必要条件,坚持以收定支,严禁违规兴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六、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监控
财政部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地区、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我们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成果,将“三公”经费管理规则嵌入一体化系统,建立“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执行监控机制,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控制支付,防范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等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
丰都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