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5-00017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建〔2024〕7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5-00017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建〔2024〕7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2 |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街道、县住房城乡建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2025年提前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丰委农组〔2024〕18号),结合《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商请下达2025年提前批财政衔接资金的函》(丰都住建函〔2024〕580号),经研究,现将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350万元下达你们,专项用于丰都县农村危房整治提升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
年终决算支出功能科目列支:“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部门支出经济科目列报:“31006 大型修缮”。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的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同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该项目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丰都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