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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296 | [ 发文字号 ] | 2023年第1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物价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296 |
[ 发文字号 ] | 2023年第1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物价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1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为提升我县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维持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发展改革委)会同丰都县交通局拟定了我县城区公交客运票价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县发展改革委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价格听证。现就听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听证事项
拟于2023年10月中下旬召开“丰都县城区公交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代表
本次听证会设18名听证代表,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丰都县乘客代表8名,其中,6名采取自愿报名,并在县财政局、县交通局的共同见证下,按随机选取方式产生;2名由县消协或其他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3名,由县交通局推荐产生;
3.人大代表1名,由县发展改革委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产生;
4.政协委员1名,由县发展改革委提请县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5.政府相关部门及组织代表4名,由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办、县市场监管局分别推荐1名产生;
6.专家学者代表1名,由县交通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名,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并在县财政局、县交通局的共同见证下,按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1个,请县融媒体中心派员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代表须具备的条件
1.本县城区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4.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县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旁听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乘客代表和旁听人员,请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丰都县党政大楼341室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70606277)、扫描二维码(附件1)两种方式进行,任选一种;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送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
五、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所规定的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名单、旁听人员名单、定价方案等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委9月中下旬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