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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033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4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033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4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3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董家镇彭家坝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董家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申请审批《董家镇彭家坝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可研报告的函》(董家府函〔202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董家镇彭家坝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项目代码2212-500230-04-01-739108)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董家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
改建
四、建设地点
董家镇彭家坝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建道路1条,长0.726km。其中路面宽6m段长0.447km,路面宽4.5m段长0.279km,路面结构为混凝土路面。设排水沟46m,管涵8m,安装波形护栏91m。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61.75万元,其中工程费54.43万元,其他费用7.3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交通局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
3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优化设计方案,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发挥效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