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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089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12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3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089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12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30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S518龙大路K6+700等4处水毁隐患整治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
丰都县公路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丰都县S518龙大路K6+700等4处水毁隐患整治工程可研报告的函》(丰公路函〔2023〕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消除公路行车安全隐患,保障车辆通行安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S518龙大路K6+700等4处水毁隐患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212-500230-04-01-238916)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公路事务中心
三、建设性质
恢复重建
四、建设地点
国道G348K1119+390、省道S518龙大路K6+700、S204梁彭路K303+700、县道XA89武都路K24+000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国省县道4处水毁隐患进行整治,其中,国道G348K1119+390段长30米,省道S518龙大路K6+700段长30米,S204梁彭路K303+700段长9米,县道XA89武都路K24+000段长11米。采用C20片石混凝土路肩挡墙,并恢复破损路面、交安设施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212.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4.65万元,土地使用及补偿费0.4万元,其他费用37.40万元,预备费10.1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
4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按照丰都府办发〔2020〕78号文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优化设计方案,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复后,按程序将投资概算及时报我委审批。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