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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13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16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13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16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1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丰都县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丰都县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丰城管函〔2023〕15号)收悉。为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三方机构出具的概算审查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500230-04-01-791284)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三、建设地址
丰都县兴义镇、包鸾镇、双路镇和仁沙镇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非标准钢结构件垃圾分类收集点160个,户外宣传墙绘800m2,采购3m3垃圾压缩车3台,采购240L垃圾分类桶640个等。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451.6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47.03万元,其他费用83.14万元,预备费21.5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乡村振兴整合资金。
七、建设工期
5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根据丰都府办发〔2020〕78号文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