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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丰都发改委发〔2023〕59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丰都发改委发〔2023〕59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暨龙镇2024年九龙泉村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暨龙镇2024年九龙泉村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暨龙府函202399号)及附件收悉。为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经研究,同意实施丰都县暨龙镇2024年九龙泉村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代赈项目,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暨龙镇2024年九龙泉村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311-500230-04-01-142020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

丰都县暨龙镇九龙泉村

四、建设内容规模

改建415米排水沟(0.6*0.8m),改建3231.5×1.5m沟带路,新建300米排水沟(0.6*0.8m),改建9211.5×1.5m带盖板的排水沟,新建15m3沉砂池,整治240米沟带路1.5*1.5m,新建11000m3蓄水池,新建150m3人饮池,进出口管网2000米,新建11m3蓄水池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78万元,其中工程费为3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万元,预备费11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378万元,其余资金由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6个月

七、招投标

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单位要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要求,认真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并优先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本项目吸纳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农民人数不低于80人,劳务报酬发放金额120万元,占以工代赈中央专项资金31.7%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以工代赈项目监管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劳务报酬发放等公示工作,每月发放一次劳务报酬,并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和收集整理好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时间完善前期相关工作,及时开工建设,严格安全“三同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2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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