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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4-00175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发〔2024〕38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09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4-00175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发〔2024〕38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09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4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家镇汶溪社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丰都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你中心《关于实施高家镇汶溪社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函》(丰都土储中心函〔2024〕17号)收悉。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家镇汶溪社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代码:2408-500230-04-05-954271)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三、建设地点
高家镇汶溪社区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规模34.1042hm2,预计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共13.7378hm2(其中整理新增耕地0.2522hm2,开发新增耕地13.4856hm2),新增耕地率为39.54%。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484.6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87.23万元,其他费用83.34万元,预备费14.12万元。
资金来源为县土地整理专项资金。
七、建设工期
9个月。
八、招投标
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你单位要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要求,认真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并优先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本项目吸纳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农民人数不低于50人,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为52.26万元,占总投资的10.7%。你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以工代赈项目监管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劳务报酬发放等公示工作,每月发放一次劳务报酬,并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和收集整理好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九、节能减排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