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54D/2020-000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公安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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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0-01-08 |
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社会治安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及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公安局共有内设机构37个,其中:执法勤务机构12个,综合管理机构5个,派出所14个,拘押收教场所3个。
(三)2018年度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0,730.55万元,支出总计20,730.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9.86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除正常增人增资外,全局民警岗位津贴标准由每月220元增加为1100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730.5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929.86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除正常增人增资外,全局民警岗位津贴标准由每月220元增加为1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30.55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64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1.91万元,增长9.8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除正常增人增资外,全局民警岗位津贴标准由每月220元增加为1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5.18万元,占70.56%;项目支出6,077.42万元,占29.4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9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资晋级部分补发未发放形成的87.9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73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9.86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除增人增资外,全局民警岗位津贴标准由每月220元增加为110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4.34万元,增长17.81%。主要原因仍然是人员增资,岗位津贴及加班补贴标准均有所提高,并补发了往年部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4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1.91万元,增长9.80%。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增加及增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6.39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增加及增资、补发往年增资调资部分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9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资晋级部分补发未发放形成的结转结余87.96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8,084.48万元,占87.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7.50万元,增长18.07%,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增加及调整工资增加;
(2)教育支出35.00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大型安保活动经费35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60.63万元,占6.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80万元,增长20.5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发放了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9.74万元,占3.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4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追加医疗保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572.75万元,占2.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5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追加住房公积金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65.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1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3.35万元,增长28.79%,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64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81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由于“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通过严格控制进一步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9.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66万元,下降21.3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0.32万元,下降17.28%,主要原因同上所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128.4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采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4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局执法执勤车辆使用频繁,车况较差,2018年报废14辆的同时新购置了14辆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3.25万元,增长409.56%,主要原因同上所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75.5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及各类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24.7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2.46万元,下降23.06%,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5.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各类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以及友邻省市公安机关考察学习、办理案件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64万元,下降89.7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1.11万元,下降84.08%,主要原因同上所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2辆;国内公务接待256批次8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6.79元,车均购置费9.18万元,车均维护费3.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9.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68.68万元、水费38.19万元、电费224.86万元、邮电费321.33万元、物业费10.18万元、差旅费161.99万元、维修费181.33万元、会议费10.72万元、培训费55.45万元、公务接待费15.36万元、劳务费6.67万元、工会经费112.49万元、福利费71.5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0.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2.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7.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81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通过严格控制进一步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类办公设施如空调、电脑、打印机等,以及购置执法执勤用车、民警执法记录仪、警械装备等警用装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077.42万元,主要有办案经费、辅警人员经费、综合应急队伍经费、拘押收教场所经费等。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及时到位,同时我局按照“合理配置、提高效益、规范使用、杜绝浪费”的总体要求,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的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较为充分地反映了公安后勤保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预算绩效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68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