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54D/2022-000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公安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1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54D/2022-0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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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1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1 |
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社会治安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及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公安局共有内设机构37个,其中:执法勤务机构12个,综合管理机构5个,派出所17个,拘押收教场所3个。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1年度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1,772.18万元,支出总计21,772.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19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辅警经费及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1,77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19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辅警经费及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68.25万元,占99.1%;其他收入203.94万元,占0.9%。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1,77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2.19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辅警经费及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其中:基本支出14,509.74万元,占66.6%;项目支出7,262.45万元,占33.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及2021年均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568.2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78.26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辅警经费及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6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8.26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辅警经费及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13.11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经费、县公安局7.23专案工作经费、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等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6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8.26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辅警经费及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13.11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经费、县公安局7.23专案工作经费、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等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8,622.09万元,占8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41.81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经费、县公安局7.23专案工作经费、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等项目经费,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33.58万元,占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57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调出、退休等变动的缘故。
(3)卫生健康支出663.97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卫健委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经费。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1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我局交警大队办公用房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费。
(5)住房保障支出628.88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预算数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5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下达了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05.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9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81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调出、退休等变动的缘故。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81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41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2021年成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3.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1.85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6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我局职能职责中使用执法执勤车辆较为频繁,大部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次数较多,另有市场油价上涨缘故,导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更新我局部分故障且无修复价值的执法执勤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于2021年12月到位,购置款项于2022年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于2021年12月到位,购置款项于2022年支付。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2.9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及各类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06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5.54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我局职能职责中使用执法执勤车辆较为频繁,大部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次数较多,另有市场油价上涨缘故,导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
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各类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以及友邻省市公安机关考察学习、办理案件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漏报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6万元,下降98.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3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8.3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52万元,增长247.2%,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6万元,增长108.8%,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3.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22.44万元、水费66.55万元、电费240.03万元、邮电费349.7万元、差旅费207.39万元、维修费112.23万元、会议费6.59万元、培训费3.38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97万元、福利费86.2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3.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1.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7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41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2021年成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2020年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积压至2021年报销。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4.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7%。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相关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6555.8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我局项目的有序开展,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部门整体绩效 | |||||||
主管部门 |
丰都县公安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丰都县公安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155.14 |
22768.25 |
125%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市级资金 |
||||||||
县级资金 |
18155.14 |
22768.25 |
12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维护社会政治治安安全稳定,强化打防管制,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和主动进攻态势,增强社会治安控,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环境,强化服务民生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总警情数量9.99万起(其中有效警情3.83万起),全县破刑事案件189起(其中命案3起,破案率100%),全县破毒品案件数量55起,办理身份证数量4.28万个,办理车驾管业务9.63万件,签发出国(境)证件294个。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身份证数量 |
>4万个 |
4.28万个 |
||||
全县总警情数量 |
≥6万起 |
9.99万起 |
||||||
全县破毒品案件数量 |
≥30起 |
55起 |
||||||
质量指标 |
全县破刑事案件数量 |
≥2000起 |
189起 |
预算时由于工作失误将指标值填写错误。 |
||||
签发出国(境)证件 |
>900个 |
294个 |
因疫情缘故,以劝阻为主。 |
|||||
办理车驾管业务 |
>10万件 |
9.63万件 |
实际发生数额。 |
|||||
时效指标 |
命案破案率 |
>95% |
100% |
|||||
执法公信力 |
>95% |
96% |
||||||
群众安全感 |
>95% |
98% |
||||||
生态效益指标 |
全县道路交通运输事故下降比例 |
>10% |
>10% |
|||||
满 意 度 指 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8% |
||||
说明 |
无 |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县公安局7.23专案工作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丰都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丰都县公安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 | |||
年度总金额 |
|||||||
其中:财政拨款 |
65 |
65 |
100% | ||||
上年结转结余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按照市委政法委要求和市公安局总体部署,打击“门徒会”邪教组织“7.23”专案由丰都县公安局承担主要侦察任务,开展侦察打击工作。 |
我局在该专案工作中,抓获犯罪嫌疑人87人,捣毁邪教窝点36个,抽调98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抓获犯罪嫌疑人 |
≥60人 |
87人 |
20 |
20 | |
捣毁邪教窝点 |
≥20个 |
36个 |
20 |
20 | |||
抽调办案民警 |
60人 |
98人 |
10 |
10 | |||
办案质量 |
优 |
优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办案时限 |
2021年12月31日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办案支出 |
65万元 |
65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全市社会政治安全 |
好 |
好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68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