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54D/2019-000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公安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9-01-23 | [ 发布日期 ] | 2019-01-2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54D/2019-0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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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1-23 |
[ 发布日期 ] | 2019-01-23 |
丰都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丰都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社会治安的县政府组成部门,有内设所队室21个,派出所17个。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及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单位构成。丰都县公安局共有内设所队室21个,派出所17个。内设所队室主要包括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审计室、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情报信息大队、国保大队、校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网监大队、交巡警大队、特警大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有城东、城西、名山、社坛、仁沙、三元、董家、树人、十直、高镇、江池、龙河、武平、暨龙、三建、仙女湖、包鸾等派出所。其各自行使本机构的职能职责,构成整个丰都县公安局上述职能职责。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96.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96.21万元,比2017年增加43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1.5万元,比2017年增加1543.1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全局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324.7万元,比2017年减少11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三所一队完工及应指工程建设已到后期,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辅警人员经费、综合应急队伍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重点工作。项目支出中,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21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15万元,比2017年减少3.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万元,比2017年增加23.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5万元,比2017年减少2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三公”经费进一步下降,主要原因是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88.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46.56万元,增长7.18%。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5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主要为辅警人员经费、综合应急队伍经费、办案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24.7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214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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