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公安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5-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5-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丰都县公安局关于公布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及乡镇(街道)场镇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有序,丰都县公安局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未按规定临时停车、违法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具体点位通告如下:

久桓大道长坪小区红绿灯路口、龙城大道融智学校红绿灯路口、龙城大道帝景江山红绿灯路口、龙新路帝景江山路段、南天湖西路四支路二校后门路段、名山街道花园街长坝田路段。

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丰都县公安局  

       2025年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