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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重点事项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持续拓展公开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 余条。主动公开、更新了机构职能,户籍、出入境等涉民生领域重点问题;主动公开了疫情防控、反诈宣传、校园安全等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2022年度部门预算等主要内容。一是强化公安宣传力度。主动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合作发布县级媒体宣传报道193条,为群众提供服务20余次。开设丰都公安新媒体矩阵“全民反诈”“我为群众办事”“疫情防控”“百日行动”“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等话题,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类稿件57期,“百日行动”类稿件47期,“疫情防控”类稿件9期,“全民反诈”类信息640余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好评。充分发挥好官方微博“平安丰都”、微信“平安丰都”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好警好事、预警资讯、“放管服”等内容信息。全年在央视级媒体共刊发26篇,人民日报刊登的《丰都公安:没有英雄壮举,只有平凡守护》阅读量5.5万余次,人民公安报微信公众号刊登的《警察这样“捞”人!》阅读量10万余次,市级媒体刊发306篇,宣传工作在该序列排名第一。二是拓展政务公开方式。共发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品620篇,张贴海报3.6万份、宣传标语3.3万条;举行院坝会、恳谈会等相关宣传活动2857次;利用各大商圈大屏,播放警示宣传视频2万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余份。三是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履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通过丰都政务服务网全面、及时、准确展示政务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建设水平。认真推进建议提案答复的信息公开,对其中主办的38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责任,规定相关工作要求及流程,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坚持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责任,严格审查等措施,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核对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按时完成全县政务公开任务分解,管理好县公安局网站,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以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加强定期巡查、检测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发布平台,充分发挥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持续做好“平安丰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资讯发布工作,实现多平台同频共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开展的公开培训,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直属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工作督导和推进。坚持季度通报检查机制,促使各单位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5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2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拓展,实现了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部门对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公开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基层所、队、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度、知晓度、宣传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众参与公安工作的形式有待丰富。

2023年,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内部单位定期检查,及时更新信息,丰富方式载体,推动新时代公安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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