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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803549/2023-0016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规资发〔2022〕55号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 体裁分类 ]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2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803549/2023-0016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规资发〔2022〕55号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 体裁分类 ]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2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丰都县民政局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社区规划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三合街道办事处、名山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发挥规划专业人才作用,推进城市更新、社区营造、社区生活圈建设。推动规划工作扎根基层、走进社区、服务群众,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丰都县社区规划师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丰都县社区规划师实施方案(试行)》
2.丰都县社区规划师相关信息表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丰都县民政局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丰都县社区规划师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的部署,按照《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的要求,发挥规划专业人才作用,推进城市更新、社区营造、社区生活圈建设,推动规划工作扎根基层、走进社区、服务群众,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及借鉴相关城市经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责任范围以街道、镇(乡)、社区为基本单元。
一、工作意义和目标
社区规划师工作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城乡特色风貌塑造,保护传统山水城市格局,推动城乡绿色发展,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加快建设丰都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集结社会专业力量,实现多方协商、共建共治的社区自治方式,探索创新社区规划师制度。
二、工作内容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是辖区社区规划师工作的责任主体,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县级相关部门统筹指导社区规划师工作。社区规划师依据上位规划、城市设计及导则、相关技术规范等开展工作,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高质量、精细化的技术咨询和指导。社区规划师的工作内容涉及风貌道路和景观道路综合整治、绿化景观提升、小区综合治理、公共空间更新等,并提供第三方专家咨询以引导实施项目达到城市设计要求。县内各街道、镇(乡)、社区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与部署,将社区规划师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规划师的专业作用,协助社区规划师开展工作。
(一)社区规划师的基本职责包括:
1.专业咨询:为街道、镇(乡)、社区工作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参与拟定整体实施计划;对街道(镇)内涉及绿化、灯光、店招店牌、街道设施等的项目及活动提供专业建议。
2.设计把控:协助街道、镇(乡)、社区把控城市设计统筹和精细化管理的目标与原则,针对具体项目设计如色彩、材质、样式、尺度等提供控制引导要求。
3.实施协调:指导街道、镇(乡)、社区内的精细化管理项目实施,通过技术协调和引导,保证设计意图最大程度得到落实,并提出项目后期运维建议和要求。
4.技术服务:协助街道、镇(乡)、社区进行政策理念宣传、 经验分享、活动组织等,引导公众参与。
(二)社区规划师应承担下列义务和责任:
1.参与涉及责任范围的相关会议,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2.严格保守工作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3.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积极参加市、区县相关部门、学术性行业机构组织的培训和交流研讨。
5.严格遵守并履行任用协议(聘用合同)。
三、人员选任
(一)社区规划师选任的基本原则: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具备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态度和责任感,愿意扎根基层、乐于服务百姓、热心公益事业、崇尚公平公正。
2.在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美学应用、策划推广及社区治理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3.具备较为丰富的社区工作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熟悉责任范围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对其服务的街道、镇(乡)、社区有一定的了解。
(二)社区规划师的聘用:
街道、镇(乡)通过志愿者招募、定向委托(选派)、公开招聘等形式进行选任,任用方式可采用兼职或专职。原则上每个街道(镇、乡)配备一位社区规划师。县人民政府与社区规划师签订任用协议(聘用合同),明确社区规划师具体工作要求。依据制度推进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续任,任期一般为三年。
四、工作保障
(一)社区规划师选聘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二)社区规划师服务费用,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县财政局根据工作任务、服务时间及技术服务水平、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将所需费用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三)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2
丰都县社区规划师相关信息表
序 号 |
社区规划师 |
责任范围 |
备 注 | ||||
姓 名 |
专 业 |
单 位 |
职位/职称 |
联系电话 | |||
(______街道/镇乡 社区规划师工作 对接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