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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803549/2025-0005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规资告〔2025〕13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0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803549/2025-0005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规资告〔2025〕13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0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告知书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因我县城区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现拟收回你公司在我县三合街道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坐落于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东侧,产权证号:渝(2024)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472004号,涉及该宗土地面积为4872平方米,具体收回范围红线见附件。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范围内的土地不再办理转让、租赁、抵押、土地登记等手续。
三、你单位对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王莉萍
电话:15025637467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95号
附: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图。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
附: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图
备注:图中红线范围为办证范围,图中黑线填充范围为收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