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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5-00058 [ 发文字号 ] 丰都规资告〔2025〕13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0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5-00058
[ 发文字号 ] 丰都规资告〔2025〕13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10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告知书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因我县城区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现拟收回你公司在我县三合街道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坐落于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东侧,产权证号:渝(2024)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472004号,涉及该宗土地面积为4872平方米,具体收回范围红线见附件。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范围内的土地不再办理转让、租赁、抵押、土地登记等手续。

三、你单位对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王莉萍

电话:15025637467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95号

附: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图。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


附: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图













备注:图中红线范围为办证范围,图中黑线填充范围为收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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