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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3-00157 [ 发文字号 ] 丰规资临[2022]字第4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日期 ] 2022-03-23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3-00157
[ 发文字号 ] 丰规资临[2022]字第4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日期 ] 2022-03-23

临时用地许可证(丰规资临[2022]字第4 号)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申请在 三合 乡、镇(街道)汇南社区一组、二组 ,用于临时堆渣的临时用地经审查,符合《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准许占用土地135738m2  其中:农用地131513  m2(耕地91581 m2,林地15523 m2,交通用地2990 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04  m2,其他土地  18515 m2),建设用地1060 m2,未利用地3165 m2。用地期限贰年,从批准之日起计算期满,使用权终止,需续用则重办手续。临时用地不准搞永久性建筑。

特发此证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

2022年 2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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