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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2500230504828143M/2023-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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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6-27 |
丰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知》(丰都财政发〔2023〕24号)要求,我社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2022年我社纳入预算绩效自评20个,涉及资金3289.514802万元,结合我社2022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实际,现将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及内容
1.2022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补助。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21〕114号),为实施乡村绿色家园打造工程,深度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丰都县2022年完成废弃农膜回收任务605吨,补助151.25万元;肥料包装物回收任务120吨,补助12万元,共计163.25万元。
2.2020、2022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补助。为实施乡村绿色家园打造工程,推广加厚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促进绿色农业发展,优化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渝财农〔2020〕64号),丰都县2020年完成废弃农膜加工目标任务量465吨,已支付部分补助,余下7.05万元于2022年对企业补助。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农〔2021〕130号),丰都县2022年完成废弃农膜加工目标任务量350吨;同时完成对2021年超加工目标任务量26吨的企业补助,共计18.80万元。
3.2020、2022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为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推进农村三社融合发展。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9〕155号),恢复重建栗子乡、龙河镇、保合镇、都督乡、仙女湖镇、南天湖镇、湛普镇等7个乡镇基层社375万元,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正常运营经费10万元,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15万元,共计400万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三社融合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28号),为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推进农村三社融合发展,创建12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61万元,在栗子乡创建1个为农服务中心50万元,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正常运营经费15万元,共计126万元。
4.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24号)和丰都县供销社、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丰供发〔2022〕18号),为加强我县供销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在栗子乡建成一家农村综合服务社,补助资金9万元。
5.2022年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第六批)的通知》(丰委农组〔2022〕26号),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三元镇、兴龙镇、保合镇、许明寺镇供销社各建设1个为农服务中心,共计资金200万元。
6.丰都县丁庄农批市场经营商户搬迁补偿费。为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土地违法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将依法拆除丰都县丁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构建筑物。对丰都县丁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关停经营商户搬离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确保经营商户有序搬离、市场限期关停拆除。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丁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关停补偿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2〕71期)及县领导批示,对77户经营商户进行搬离补偿,费用230万元。
7.丰都县丁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拆除补偿。为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挂牌限期整改要求,对丰都县丁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拆除复绿。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丁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关停补偿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2〕71期)及县领导批示,对丰都县瑞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场拆除补偿,补偿资金1950万元。
8.2021年废弃农膜等塑料制品污染治理项目。根据丰财〔2021〕512号、丰财〔2021〕941号、丰财〔2021〕1252号,为实施乡村绿色家园打造工程,深度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本县废弃农膜和塑料制品的回收宣传及加工费用等补助20万元。
9.2021年供销社综合改革资金。根据丰财〔2021〕11号、丰财〔2021〕511号、丰财〔2021〕940号、丰财〔2021〕1251号,为全面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发展现代物流,持续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有效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职能职责,县财政预算供销综合改革资金60万元,用于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30万元、电商运营25万元及系统联网直报5万元等。
10.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万元。
11.驻乡驻村补助和驻乡驻村工作队经费。根据丰委农办〔2021〕35号文件,年初预算全县驻乡驻村工作队经费和驻村干部补助。驻乡驻村工作队经费是县财政局通过指标划转到相关乡镇(街道),驻村干部补助是县财政局通过指标划到县级各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发放。我社2022年驻村干部1人,驻村补助2.65万元。
12.企业三类人员生活补助。供销系统14名企业三类人员全年生活医疗困难补助总额87360元。
13.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508.268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0.344942万元,公用经费37.92386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在职、离退休、遗属及企业参战人员的工资待遇等基本支出。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分配资金3659.754802万元,到位资金3659.754802万元,已支付32895148.02万元,资金执行率89.88%,未支付370.24万元。分别如下:
1.2022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补助。分配项目资金163.01万元(丰供发〔2022〕28号),到位资金163.25万元(渝财农〔2021〕114号)(其中:2400元为交易中心招投标中标所余金额,也由财政收回),资金支付163.01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2020、2022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补助。
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补助分配项目资金7.05万元,到位资金7.05万元(渝财农〔2020〕64号),资金支付7.0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022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补助分配项目资金18.80万元,到位资金18.80万元(渝财农〔2021〕130号),资金支付18.8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2020、2022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
2020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分配项目资金400万元(丰供发〔2020〕21号),到位资金400万元(渝财农〔2019〕155号),资金支付45万元,尚有355万元未支付(财政一直未审批资金申请计划),资金执行率11.25%。
2022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分配项目资金126万元(丰委农组〔2022〕10号),到位资金126万元(渝财农〔2021〕128号),资金支付111万元,未支付资金15万元,资金执行率88.09%。
4.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分配项目资金9万元(丰供发〔2022〕18号),到位资金9万元(渝财农〔2021〕124号),资金支付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5.2022年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分配项目资金200万元(丰都财政发〔2022〕86号),到位资金200万元(丰委农组〔2022〕26号),资金支付2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6.丰都县丁庄农批市场经营商户搬迁补偿费。分配项目资金230万元(丰财新〔2022〕125号),到位资金230万元,资金支付23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7.丰都县丁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拆除补偿。(1)分配项目资金1950万元,其中:975万元(丰财新〔2022〕200号),975万元(丰财〔2022〕289号);(2)到位资金1950万元;(3)资金支付195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8.2021年废弃农膜等塑料制品污染治理项目。(1)分配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5万元(丰财〔2021〕512号),10万元(丰财〔2021〕941号),5万元(丰财〔2021〕1252号);(2)到位资金20万元;(3)支付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9.2021年供销社综合改革资金。(1)分配项目资金60万元,其中:30万元(丰财〔2021〕11号),10万元(丰财〔2021〕511号),15万元(丰财〔2021〕940号),5万元(丰财〔2021〕1251号);(2)到位资金60万元;(3)支付6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10.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丰财〔2021〕1422号分配资金1万元,到位资金1万元,资金支付1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11.驻乡驻村补助和驻乡驻村工作队经费。丰财〔2022〕82号、丰财〔2022〕88号、丰财新〔2022〕254号等文件分配资金2.65万元,到位资金2.65万元,资金支付2.6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12.企业三类人员生活补助。丰都财政发〔2022〕7号、丰财新〔2022〕67号等文件分配资金8.736万元,到位资金8.736万元,资金支付8.73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13.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丰都财政发〔2022〕7号、丰财新〔2022〕53号、丰财新〔2022〕67号、丰财新〔2022〕75号、丰财新〔2022〕124号、丰财新〔2022〕195号等文件分配资金508.268802万元,到位资金508.268802万元,资金支付508.26880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三)绩效目标
1.保障机关日常运转、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基本支出。
2.实施乡村绿色家园打造工程,促进绿色农业发展,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废弃农膜回收任务605吨,肥料包装物回收任务120吨,及废弃农膜加工目标任务量350吨。
3.为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推进农村三社融合发展,有效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职能职责。2022年创建12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在栗子乡创建1家为农服务中心,并打造1家农村综合服务社。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县5个乡镇建设5个为农服务中心。
5.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挂牌限期整改要求,对丰都县丁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拆除复绿。对77家经营商户搬离及1家农批市场拆除进行补偿。
(四)部门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2.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3.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4.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成员社的业务活动。5.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政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和社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6.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7.指导全县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8.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9.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上级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10.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服务、管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保障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在职、离退休、遗属及企业参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基本支出;
2.2022年全县完成废弃农膜回收任务728.74吨,肥料包装物回收任务133.94吨,及废弃农膜加工目标任务量900.70吨;
3.2022年共创建12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其中:五星级2个、四星级5个、三星级5个。创建了栗子乡为农服务中心,并在栗子乡打造了5家农村综合服务社。
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2-2023年分别在三元镇、兴龙镇、保合镇、许明寺镇供销社各建成1家为农服务中心。
5.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挂牌限期整改要求,完成了对丰都县丁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拆除复绿。并对77家经营商户搬离及1家农批市场拆除进行了补偿。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单位所有绩效自评项目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设置,所有指标值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评价结果
本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8.90分,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项目绩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实际,部分绩效指标设置缺乏合理性,效益指标需进一步优化。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在以后的工作中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结合工作实际,指标设置更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时效性。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丰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