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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13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13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丰都县交通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拟订全县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政策,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根据全县交通发展需要,统筹平衡、组织拟订全县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邮政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生产、工业、基础设施管理、公路航道养护、项目建设、科技管理、人才开发、职工教育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提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邮政行业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
4.负责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邮政行业管理和综合运输体系组织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调控;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点枢纽节点的建设和管理;做好交通战备工作。
5.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建设及交通建设市场管理;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三峡后续建设工作;负责站卡设计归口管理;负责公路养护的管理;负责全县路政、运政、港监、航务、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综合执法和管理。
6.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对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汽车维修市场、车辆技术(含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检测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驾驶培训学校的行业管理;负责规划、协调和审批全县道路客货运输线路、运输站(场、点)及运输交易市场,根据市场需求管理和投放全县营业性运输车辆;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全县地方航运的行政管理;负责地方港航监督管理、运政管理和规费征收管理;负责全县地方港口、码头、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船舶修造业的开业条件审查,资质认证和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船舶检验,进出港签证和技术船员的培训、考验、发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方船舶的运输管理,综合平衡全县地方水运运力。
8.指导协调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向现代化企业转化的进程;指导、监督委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县属水陆干线交通基础设施的使用管理;继续推进委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的方针、政策,指导和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科技开发,推广应用交通科技成果,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技术监督。
10.抓好交通行业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1.负责交通系统的安全监管和信访稳定工作。
(二)单位构成。
纳入丰都县交通局部门预算的单位主要是丰都县交通局机关本级及下属的7个二级事业单位组成,具体明细如下:丰都县交通局(本级)、丰都县渡口管理所、丰都县公路事务中心、丰都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丰都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丰都县交通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丰都县大桥管理事务中心、丰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63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4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03.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5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市上政策调整,增加对企业的补贴。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637.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0.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9.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87.03万元,农林水支出49.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833.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51.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27.5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879.4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3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34.8万元,比2023年增加2,73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3.26万元,比2022年减少127.5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单位自然减员(退休等)和调低了职工缴费标准,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084.54万元,比2023年增加2,864.2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市上政策调整,增大企业的补助。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3.03万元,比2023年增加15.1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政策调整,增大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投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6.6万元,比2023年减少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3万元,比2023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按照要求,控制好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3万元,比2022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1是按照要求降低了公务车运行费用,2是根据工作需要,下属单位在2023年新增了作业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7.15万元,比上年增加0.91万元,主要原因忽略不计。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5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共24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20,287.5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蓉 联系方式:023-7072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