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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12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12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7 |
丰都县大桥管理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长江大桥的维修保养。主要是制定长江大桥的日常养护、维修、定期检查计划,做好大桥日常养护工作,建立经常性维护档案资料,按时完成检查资料的归档。
2.负责长江大桥的安全保卫。主要是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负责长江大桥监控的监管,防火,防雷,防盗工作,负责定期对大桥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维护桥区治安秩序,取缔桥区内乱设的摊点和违章建筑。维护大桥交通秩序,保护并及时更新辖区内的交通标志和设施,发现非法占用损毁情况,及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负责长江大桥南北桥头区的环境美化和开发利用。主要包括所辖南北桥头区及桥区环境美化,南北桥头广告招商位的开发利用。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大桥管理事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安全维护科、经营管理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6.82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46.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7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3.6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3.4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3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7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74.8万元,比2024年增加4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8万元,比2024年增加33.46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84万元,比2024年增加13.3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长江大桥.长江二桥日常维护费以及航道维护及大桥定期检测费。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丰都县大桥管理事务中心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丰都县大桥管理事务中心部门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4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4年减少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3万元,比2024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行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 万元,比2024年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6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6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64万元以及上年结转资金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寒秋 联系方式:023-7060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