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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1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1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丰都县渡口管理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渡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渡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

(2)负责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3)负责农村渡口基础设施改造;

(4)承担对在全县库区受三峡水库蓄水影响正在运营的证照齐全的运营渡船经营人发放渡运补贴工作;

(5)督促指导渡运量较大且具备一定条件的乡镇渡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渡口渡船签单发航制度,真实记录相关情况;

(6)负责审核渡口设置及撤销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7)完成县交通运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渡口管理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法规科、规划建管科、安全科、科技信息科。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纳入2025年度预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4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9.2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54.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48.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1.35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9.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77.7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6.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05万元,比2024年增加17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25万元,比2024年增加177.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3.80万元,比2024年减少18.50万元,主要原因是渡运补贴项目减少。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万元,比2024年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丰都县渡口管理所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57万元,比2024年减少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比2024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03万元,比上年增加23.1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数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9.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敖小波 联系方式:023-7072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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