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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49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49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9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网约车行业经营风险提示
截至2024年7月底,在丰都县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228辆、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1056名。根据运营数据监测显示,2024年第二季度,丰都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单车日均接单13.9单。为此提醒如下:
1.签订合同时,驾驶员务必看清弄懂合同的内容,谨防被口头虚假承诺、高薪高收入所诱导上当受骗;
2.尽量不选择“以租代购”模式,避免产生法律和经济纠纷;
3.驾驶员不要参与网约车平台公司以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推出的任何金融投资项目,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
4.网约车平台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存在差异,一旦出现“流水提现”无法及时到位的情况,驾驶员要慎重抉择是否继续在原平台公司接单运营,避免运营收入继续累计无法提现,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
5.车辆所有人要通过合同约定督促驾驶员依法在合法的网约车平台接单运营,严禁线下揽客。对通过数据核查超过180天无订单数据的车辆,将依法注销网约车道路运输证;
6.车辆所有人应当保持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正常使用并传输数据,严禁已变更车辆使用性质、未参加公安部门年审的车辆继续从事运营;
7.驾驶员务必提高安全行车意识,严禁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超长时间运营造成疲劳驾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