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5-0011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5-0011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2 |
丰都县树人镇中心小学校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丰都县树人镇中心小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抓好小学基础教育、培养小学学生行为习惯、组织实施小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和小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幸福和生命安全。
(二)单位构成。学校内设机构有校长办公室、教务室、政教室、后勤室、教研室、财务室、党支部、少先大队部、体艺卫室,下辖丰都县北京青年希望小学教学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6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8.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1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33.23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52.2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6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68万元,项目支出102.06万元。教育支出80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5万元,其他支出3.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3.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2.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8.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8.25万元,比上年减少1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68万元,比上年减少133.23万元,基本支出中:教育支出减少1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9.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教职工退休5人,调出6人,调入2人,教育支出收支减少;教育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社会保险及卫生健康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56万元,比上年增加5.5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增加,有学生营养改善费,贫困生资助,保安工资,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等,项目标准略有提高;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落实学生食堂生活改善,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贫困儿童就读资助,保障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学生人数减少,活动经费减少;用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与发展的支出。
丰都县树人镇中心小学校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故本表无数据;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故本表无数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故本表无数据;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需要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共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白念科 联系方式:15823697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