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5-001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5-001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2 |
丰都县树人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丰都县树人镇中心幼儿园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提高保育和幼儿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幸福和生命安全。
(二)单位构成。学校内设机构有园长办公室、保教室、后勤室、教研室、财务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9.2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16.42万元,事业收入增加30万元,其他收入预算增加4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24.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9.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9.7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9万元,比2024年增加1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1万元,比2024年增加9.43万元,基本支出中:教育支出131.5万元,比2024年增加8.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万元,比2024年增加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万元,比2024年增加0.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9万元,比2024年增加0.12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超额绩效纳入社保基数调整,导致增加,教育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99万元,比2024年增加6.9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学生营养改善费标准增加了,项目有学生营养改善费、从业人员工资、贫困生资助、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等,用于落实学生食堂学生改善生活,保障工人工资及“五险”,贫困学生上学资助,保障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树人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丰都县树人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故本表无数据;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故本表无数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故本表无数据;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需要购置车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共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白念科 联系方式:15823697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