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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035/2021-001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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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中小学美育评估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的通知》(〔2021〕—452)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21〕35号)工作要求,我委对照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体系指标,对2021年全县中小学美育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了自查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中小学102所(小学55所、初中25所、高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高完中3所、中职1所,民办中小学9所)。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9175万人、高中阶段学生21755万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筑牢美育根基。一是增强美育意识。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研究出台《丰都县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送审稿),有效提高学校领导及教职工、艺术教师对美育工作的知晓率、认知度,经常性研究学校美育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与职能科室的管理职责和分工任务,形成了美育工作由县教委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县教委分管领导分管,教委艺体卫科牵头统筹、县教师发展中心、各督导片区协同推进全县学校美育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始终坚持把美育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重要位置,纳入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全县美育专项工作计划。坚持将学校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县教委把美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加强学校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开展艺术实践活动、学生艺术发展水平等方面考核。县教育督导机构建立美育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印发《关于责任督学4月开展部分学科教学常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将学校美育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扎实美育专项督导。各学校把美育融入教师绩效考核体系,激发美育课程教师和其他教师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将学生艺术修养和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学生成长记录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课程建设,丰富美育内涵。一是开好美育课程。根据丰都教〔201788号《关于调整和落实小学教育课程课时计划的通知》小学音乐1-2年级每周2节,3-6年级每周1.5节;小学美术1-2年级每周2节,3-6年级每周1.5节;小学书法1-2年级每周2节,3-6年级每周1节。根据丰都教发〔201294号《关于调整和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课时计划的通知》,初中音乐每单周1节,每双周2节;初中美术每单周2节,每双周1节;初中书法每周1节。普通高中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32号)执行,音乐和美术在高一二年级完成3学分(共54节);体育完成必修12学分,每周2学时,高中三年持续开设。均符合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二是配齐美育教材。按《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13号)要求,认真落实《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国家和地方免费教材、普通高中教材目录》和《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国家和地方免费教材、普通高中教材目录》中小学音乐、美术、书法教材,保证学生教材人手一册。三是融入课后服务。制定并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丰都教发[2020]19号)文件,明确了学生托管、作业辅导、阅读习作、文体活动、娱乐游戏、兴趣培养、劳动体验、社会实践等,统称为课后服务,通过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音乐、美术、体育等艺术兴趣爱好,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在实践中学会生活、学会做人。《指导意见》的制定,形成了学生美育实践活动课程化管理制度,各中小学将学生美育实践活动纳入了课程计划,结合《指导意见》全面实施课程化管理。

(三)强化美育评价,提升美育质量。一是加强美育质量监测。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丰都教发〔2021〕14号),将音乐、美术学业成绩纳入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印发了《中小学音体美学科质量监测制度》,在2020年秋和2021年春,县教委分别印发了《2020年秋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丰都教发〔2020〕号)、《2021年春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丰都教发(2021)15号)、《2020年秋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丰都教〔2021〕1号)等文件。明确了“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实践考核以校为单位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上报成绩到教师发展中心做进一步的分析评价”。为推进义务教育评价改革,2021年秋印发《丰都县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评价方案》,对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引入学生表现性评价考核机制,并从秋期开始正式实施。二是加强艺术测评。根据市教委2021年艺术测评工作要求,抓实艺术测评工作。2021年,全县中小学实施艺术测评学校共90所(不含高中和职教中心),参评学生共48057人,测评结果等级为优秀20%、良好60%、合格15%、不合格5%,总体情况良好。

(四)强化平台搭建,营造美育氛围。一是加强艺术展演活动规划。根据全县年初艺体卫工作要点和艺体工作行事历,科学安排年度艺体活动,研究制定年度艺体活动计划。坚持艺术活动月制度,完善校园文化艺术节实施方案等活动文件,指导学校和县级艺术活动常态化、有规律的开展。二是加强艺术实践活动开展。2020-2021学年度,开展了“丰都县2021年师生绘画、书法、摄影、工艺制作等艺术作品展评活动”“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校园集体舞、班级合唱视频节目评选”“独唱、独奏、独舞、读诵”四独比赛、“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阳光下成长”“乡村学校少年宫”等艺术展演系列活动,对优秀展演节目进行了通报表扬。三是积极参加市中小学艺术展演。选送部分优秀节目参加重庆市艺术活动月视频评选,获得二等奖6个,三等奖2个,县教委获得优秀组织奖;参加九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获得市级一等奖5 个、二等奖24个、三等奖5个。

(五)强化队伍建设,形成美育合力。一是实施师资配备工程。为学校补足美育教师。2020年,通过公招和特岗教师招录,补充美育教师5人。接收小学全科教师毕业生49名,有效缓解了小规模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全县专兼职艺术教师共811名,其中专职教师266名,兼职教师545名。能满足艺术课及艺术活动开展需求。明确要求各校要进一步完善美育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将艺术教师参加艺术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和职称评定条件,确保艺术教师在评职、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艺术教师在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开展艺术实践活动要计入工作量。目前,我县美育师资水平逐年提高。学历结构为:中专13人,占比1.6%;大专261人,占比32.2%;本科533人,占比65.7%;研究生4人,占比0.5%。职称结构为:初级472人,占比58.2%,中级286人,占比35.3%,高级53人,占比6.5%。二是实施师能提升工程。在县教师发展中心美育教研室的指导下,全县美育教师在完成教育教学和常规教研工作的同时,加大教育科研方面的工作力度,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在研2个市级课题(其中一个为市级精品课程开发研究)、7个县级课题(1个已结题);其余为在研课题(4个县级课题原计划下月结题)。通过美育教师共同努力,形成了良好的美育科研氛围。与此同时,各部门充分注重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和交流,美育教师在市县级以上专业美育报刊上公开发表经验性和研究性文章14篇。持续开展美育教师专业培训、政策法规通识培训、专业基本功竞赛、课堂教学技能竞赛、论文评选、学科专项技能展示等活动,美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水平不断增强。三是实施活力激发工程,发动美育教师参与各种专业和文化交流、竞赛等活动。一年来,我县美育教师市级以上获奖17人次。

(六)强化工作保障,改善美育环境。一是强化硬件保障。全县中小学共建设音乐、美术教室253间,达标率为100%。为全县中小学、教学点配备了音乐、美术器材,达标率为100%。下发了《丰都县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设备的更新、新增做了明确的规定。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以来,我县美育教育活动场地得到有效改善。共建特色活动功能室共152间,与需求功能相匹配,达国家相关标准。加强了设备使用的管理,提高了设备使用效益。组织了设备使用培训,县教委把对美育设备的管理、使用效益纳入了对学校年终工作考评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对教师教学业绩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二是强化经费保障。美育专项经费及时分配到相关项目学校,督促相关学校按资金性质和用途予以专项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开支;加强公用经费中美育经费保障的制度建设,督促学校保障美育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保障学校美育活动顺利开展和美育阵地建设。全县用于美术阵地建设、美育活动开展经费共计386.45万元,美育专项经费占年度教育公用经费的比例维持在6.46%以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师资配备有缺口。按国家有关要求,我县中小学美育教师还存在一定的缺编,特别是乡村偏远学校还存在美育师资配备不足,不均衡现象,美育教学质量得不到保障。

(二)评价机制待完善。学校美育教育评价存在多样性、复杂性、不可操作性。美育教育评价考核存在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健全。

(三)测评公示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在艺术素质测评推进中,有一定的认识和完善。由于个别学校管理和艺术教师认识不到位,加之艺术测评系统有待进一步优化,存在学生艺术测评评价不到位,公示制度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美育教师配备力度。招录的美育教师向农村倾斜,为农村学校补足美育教师,完善美育教师走教制度。坚持开展小学校、教学点走教活动,有效解决美育师资短板问题。

二是进一步完善艺术教师评价考核机制。根据中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借鉴周边区县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充分利用艺术测评平台系统,完善美育评价制度和考核机制。

三是进一步健全艺术测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艺术测评督导评价考核和培训指导;对接沟通、合理建议,进一步完善、优化艺术测评系统平台管理,有效开展学校艺术测评。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211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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