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4-00222 | [ 发文字号 ] | 教委办〔2024〕-20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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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教委办〔2024〕-20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6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委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丰都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6号)和《重庆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渝教基发〔202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丰都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城乡公民同招入学政策,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切实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便捷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依法入学。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教学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招生学校及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县教委备案,属地学校要对适龄儿童入学情况进行常态追踪。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和未进入初中学校就读的年龄小于18周岁的往届小学毕业生,应依法接受初中教育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三)坚持对口入学。城区学校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非城区学校以适龄儿童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在属地乡镇(街道)辖区对口学校就读。
(四)坚持规范公平。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招收择校生。5月20日前,县教委拟定招生通告,通过县融媒体中心等全媒体发布。5月21日召开招生新闻发布会,正面解释与回应群众所关注的招生入学问题。各中小学要完善公示制度、政策咨询制度,实行“阳光招生”,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坚持惠民有感。全面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时段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咨询答疑等众多服务,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流程清晰、环节快捷、材料精简、时效增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统一管理。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三对口”家庭子女入学。按照“划片招生、摇号招生”相结合方式实施就近免试入学。凡符合 “三对口”入学条件的,在划定的对口招生范围学校就近免试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的(以房产查询为准),自出生日起户籍(含父或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特殊群体家庭子女入学。烈士子女可由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含重庆英才服务A、B卡人才、招商引资企业高层次管理、科技工作者及其他政策性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丰工作的外籍专家及其他政策规定的对象,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当年政策申请就读学校。
3.城市建设棚改及重大工程征地户子女入学。需提供居住地招生范围内房屋产权证明、拆迁(征地)协议及政府(主管部门)当年6月10日前的安置公函。符合条件的可在现居住地或户籍地申请学校入学,不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由县教委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4.公租房、廉租房家庭子女入学。享受公租房、廉租房的家庭户子女,同时符合:一是户籍在本县域内;二是父母提供城区无房证明;三是监护人在5月31日前已缴纳的租金(发票有效期内)的家庭户子女,可在划片对口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入学。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由县教委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5.购房未入户(有户无房)子女入学。依据“小县大城”政策,待“三对口”家庭子女全部招录后,有空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招录线上申请的购房未入户家庭子女(以房产证或户口簿为准)。如申请人数大于学校空余计划时,则按学校空余招生计划等额摇号招录。未招录人员由县教委统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6.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一是县外户籍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和“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两纳入方式入学。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报名时监护人应提供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暂住证》或合法居住证明、合法稳定的工作证明(营业执照),自行申请到县教委指定的学校就读。二是县内户籍进城务工子女,自行申请到县教委指定的学校就读。凡未申请到学位的由县教委统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乡镇(街道)学校
户籍在农村的乡镇(街道)或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在属地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三)残疾学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学生,应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对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及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属地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可联系安排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及县实验小学培智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辖区公办学校牵头开展规范评估安置,按照“一人一案”的方式实施送教(关爱)上门保障,并纳入辖区服务学校正常学籍管理。
(四)民办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审批地统一管理,面向全县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可采取线上直接录取入学。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在县教委监督下实施摇号录取。
四、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信息维护。凡符合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家庭子女,5月23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用监护人身份证号注册并如实关联就读子女信息,对户籍地址、房产(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善子女信息维护及印证材料上传。如发现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更正。信息维护具体时间安排:全县幼儿园5月24日至5月25日,城区小学5月25日至5月28日,乡镇小学5月27日至5月31日。
(二)线上报名。6月25日至6月29日期间,按时间节点及类别对应申报幼升小、小升初入学。
1.城区学校
第一批:城区三对口、特殊群体、公(廉)租、城市建设棚改及重大工程征地对象子女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26日。
第二批:城区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子女报名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8日。
第三批:流动人口子女报名时间6月29日。
2.乡镇、民办及特殊教育
线上报名时间为6月25至6月29日。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全县统一的招生时间节点和流程,科学引导家长线上维护信息与报名。学校应选拔具有良好素质、敢于担当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后,组建专业的咨询客服与线下代办团队。从5月23日起,各校在显目位置设置线下代办客服窗口,确保有足够的人员提供线下服务,协助为有帮助的申请人提供优质的线下代办服务。监护人在申请学校时如出现因行政区划调整或路牌更名,所持户口簿或房产证地址与现行部门提供地址不一致,导致系统不能匹配应申请学校的,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向申请学校客服人员反映,再由学校请示县教委同意后,更新系统配置参数后再重新申请即可。同时,学校应加大硬件资源投入,保障网络环境的稳定性,以便学生和家长能够顺畅地进行网上信息维护及报名,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问题解决能力,及时回应家长诉求。
(三)审核录取。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学校操作员统一线上认领、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管理员进行录取。“特殊群体子女”严格按要求由县教委认领、审核、录取或调剂。县教委或学校操作员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签注审核意见后退回补正或审核不通过。对提示需要补正的申请人员应及时补正资料,在7月10日前重新提交补正材料审核。经双方学校管理员同意后可进行校际间派位,也可退回县教委统一调剂。审核录取期间,申请人应适时登录渝快办,查看审核结果或录取信息,拟录取人员须经申请人登录系统确认入学,如7月15日前未确认视为放弃入学申请。凡确认入学后即可查看、下载PDF录取通知书保存,同时凭生成的入学“报到码”,按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如符合入学条件人员错过线上报名时间,拟申请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可由申请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县教委8月30日前统一线下招录。凡不符合在城区入学的家庭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或由县教委调剂到指定学校入学。
五、招生入学要求
(一)合理控制招生规模
各中小学要统筹推进乡镇(街道)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一体化改革发展,不得盲目撤并校点,做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布局合理。要创造条件,挖掘办学潜力,保证适龄儿童、青少年就近入学需求,合理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2024年新招年级严禁新增大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二)妥善解决特殊问题
1.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责任学校要立即启动控辍保学“1+4”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对不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新生,小学毕业与对口初中招生学校要按照“双控双保”原则,及时做好家校联系并劝返复学。
2.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体艺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或面试)进行分班,均衡配置教学师资,促进教育公平。
3.各校应进一步强化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少年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心理障碍、严重厌学等有高风险倾向学生的实时监控。各中小学要按照中市有关政策法规妥善解决招生中的特殊问题,保证户籍地公办学校入学“兜底”,防止学生失学辍学情况。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就读或县教委统一调剂的入学学生。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成立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统一协调,指导辖区内学校具体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各招生学校要“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早谋划、早部署,履行主体责任。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各义务教育学校不通过“渝快办”直接线下招生;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县教委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相互诋毁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采取分班考试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的宣传;严禁以“1+5”“2+4”等方式超纲超前教学,变相储备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及私自线下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或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惩违规行为。县教委对招生政策执行、落实不力的责任学校及个人予以约谈、通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任学校及个人,取消其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资格;对拒不执行上级决定、造成招生工作混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责任学校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民办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超行政许可范围或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不得招生。对凡违规到县外就读后又返丰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均安置到指定学校就读。
(四)规范信息采集。积极推进“互联网+招生”改革,用好“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入学手续。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严禁学校利用“渝快办”以外的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各校(园)教师,特别是毕业班教师应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子女信息维护、网上报名和资料审核流程,规范操作、精准代办。
(五)强化监督检查。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特殊群体对象人员子女入学的资格审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属实,招生学校要及时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县教委将加大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违规查处和考核问责力度;县教育督评中心要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群众举报和申诉受理,坚决查处在招(送)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丰都县中小学招生监督举报电话:70714278、70714042、70714207。
附件:1.丰都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丰都县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风险防控预案
3.丰都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4.丰都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5.丰都县中小学招生线下代办客服联系表
附件1
丰都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
〔2024〕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招生秩序,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义务教育生态,决定成立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金富 县委副书记
王筱军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常务副组长:代海门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委主任
副组长:隆永凤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胡志波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隆厚文 县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易文颀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李廷君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 璐 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生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易 胜 县信访办党组书记、主任
安胜余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冉林江 三合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 琰 名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凤余 双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彭 阳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政府总督学
张繁荣 县教委副主任
熊中权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
罗廷超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
田 静 县教育督导评估中心主任
蒋 新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主任
谢春燕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组副组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廷超同志兼任,教育科、办公室、党群办、人事科、安稳办(法规信访科)、财务科、艺体卫科、民办事务中心、评估中心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勇良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统筹安排、总体协调、督促指导,推动形成统一指挥、多跨协同,上下联动的治理体系;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督查,并确定处理意见,对违规行为追责问责;督促指导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县教委负责具体实施。
附件2
丰都县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风险防控预案
为确保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招生工作中突发群体性事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我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政策,强化宣传。我县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各校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得到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二)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群体性事件控制在学校,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与混乱。
(三)协调联动,应变快速。招生期间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县教委、学校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及时汇报、开展工作、控制局面。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工作机制。引导家长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体系职责
各校要制定相应预案及实施方案,组建坚强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构,在丰都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教委成立“招生工作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教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及各普通中小学校长组成。
(一)县教委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招生中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并对各普通中小学应急响应行动进行指导。
2.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因招生工作引起群体性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在处置招生工作中突发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当群体性事件超过教育部门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4.分析、排查在招生期间突发的矛盾纠纷,妥善做好疏导工作。
(二)中小学校职责
中小学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突发事件负总责,具体负责落实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根据本预案制定学校在招生工作中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2.利用展板、橱窗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向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并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全面细致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工作、线上报名指导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安全稳定。
4.及时向县教委汇报招生工作中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如发生群体性事件,学校要在县教委领导下,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书记、校长要深入一线,控制事件发展,尽快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领导(校级领导、中层干部)要在招生入学期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三、应急机制
(一)合理控制招生规模。确保招生布局合理,避免盲目撤并校点,挖掘潜力满足就近入学需求。严格控制班级规模,新招年级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不超50人,逐步探索小班化教学。
(二)针对突出问题加强风险研判。加强风险研判,针对相关问题提出解决预案。学校设立咨询台和足够的线下代办窗口,指导家长信息维护与线上报名,做到让每一名家长都学会、让每一名家长都满意。
(三)妥善解决特殊问题。对于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启动控辍保学机制,发放劝返通知,确保按时入学。禁止以特长生名义招生,确保均衡编班,不得按学业成绩分班,均衡配置师资。强化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关注与监控,确保入学“兜底”,防止失学辍学。规范信息采集,推进“互联网+招生”改革,简化手续,明确信息采集原则,保护隐私。针对错过线上报名时间的情况,若申请学校有空余学位,可通过线下申请,经审核后由县教委于8月30日前统一招录。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者,原则上回户籍地或由教委调剂入学。
(四)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有关政策。严格均衡编办,在开学后30天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新生学籍审批按线上录取数据进行审核,做到“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凡是不按规定招生、随意扩大班额、搞超大班额的学校,不予审批学籍,所产生的后果由学校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期间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学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本预案由县教委负责解释,适用于全县中小学招生期间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附件3
丰都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2023年版)
【县融智学校】:小学招收三合街道龙城社区、龙王沱社区、金龙社区、洋河社区,龙河东组团,以及双路镇马鞍山社区、断桥沟社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户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龙城社区、龙王沱社区、金龙社区、洋河社区、滨江东路社区、王家渡社区1-9号楼及碧水苑、龙河东组团小学毕业生(不含丰都育才中学招生区域);招收双路镇马鞍山社区、断桥沟社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户的小学毕业生。
【县实验小学】:招收平都西路社区、平都中路社区、滨江西路社区、滨江中路社区、南天湖西路社区、南天湖中路社区(邮政宿舍-气象局-财政局-林业局宿舍后坎西)、峡南溪社区、碧溪社区、花城社区、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小区、王家渡社区10-18号楼适龄儿童。
【县第一小学】:招收雪玉路社区、南天湖东路社区、平都东路社区南区(平都大道以南)、南天湖中路社区(邮政宿舍-气象局-财政局-林业局宿舍后坎以东)、花城社区、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小区适龄儿童。
【滨江小学】:招收滨江东路社区、平都东路社区北区(平都大道以北),滨江中路社区、王家渡社区1-9号楼及碧水苑、平都东路社区南区域(平都大道以南)适龄儿童;招收龙王沱社区、双路镇马鞍山社区城市建设的适龄儿童;有空余计划可招收三合街道辖区适龄入学儿童及流动人口子女。
【平都中学】:招收雪玉路社区、平都东路社区、南天湖东路社区、平都中路社区、南天湖中路社区、南天湖西路社区、滨江中路社区、平都西路社区(世平路以东)、王家渡社区10-13号楼、花城社区、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滨江中学】:招收滨江西路社区、平都西路社区(世平路以西部分)、花城社区、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小区、滨江中路社区、王家渡社区14-18号楼、平都中路社区、碧溪社区、峡南溪社区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丁庄社区、湛普镇的小学毕业生;有空余计划可招收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实验中学(初中部)】:招收名山街道辖区及名山中心校小学毕业生;可招收滨江小学、实验小学、丰都一校、融智学校等四所小学自愿就读该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丰都幸福小学】:招收固定摇号区域适龄儿童,即:峡南溪居委辖区内城市建设规划且已征地区域部分、平都西路居委辖区的部分区域且符合义务教育阶段“三对口”入学资格的家庭子女。参与摇号的住房小区及楼栋具体包括:凤凰湾小区及周边楼栋、久桓星城小区、碧桂园小区、南西小区(占地移民小区)、仙家大厦及周边楼栋、奇正佳苑小区、新绿洲广场小区等区域,划界范围为:东【雪玉路原殡仪馆服务站为起点→峡南溪路(下行,左侧)→中国移动大楼至奇正小区方向】;西【奇正小区猎口大桥东桥头信号塔为界(含奇正小区正门前大道两侧)】;北【幸福大道二支路奇正小区区域(含新绿洲广场→临江苑→信号塔)】;南【久桓星城小区→城市建设规划区域内已征地区域部分】;招收特殊群体(人才)子女。
【丰都育才中学】:招收龙河东组团A8-01/02(R2)地块内城市建设规划区域及久桓大道58-61号的金科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所涵盖楼栋的小学毕业生;招收特殊群体(人才)子女;空余计划可招收丰都中学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全县其他中小学校】:乡镇(街道)学校招生区域不变,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附件4
丰都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简称) |
类别 |
招生年级 |
招生控制数 |
备注 |
育才中学 |
初中 |
一年级 |
700 |
|
平都中学 |
初中 |
一年级 |
1000 |
|
滨江中学 |
初中 |
一年级 |
500 |
|
融智学校 |
初中 |
一年级 |
750 |
|
水天坪学校 (初中部) |
初中 |
一年级 |
200 |
统筹学校 |
琢成学校 |
初中 |
一年级 |
800 |
统筹学校 |
同文学校 |
初中 |
一年级 |
200 |
|
桃园中学 |
初中 |
一年级 |
100 |
|
黄沙中学 |
初中 |
一年级 |
100 |
|
实验中学 (初中部) |
初中 |
一年级 |
400 |
|
幸福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300 |
|
实验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800 |
|
县第一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800 |
|
滨江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250 |
|
融智学校 |
小学 |
一年级 |
750 |
|
水天坪学校 (小学部) |
小学 |
一年级 |
150 |
统筹学校 |
名山中心校 |
小学 |
一年级 |
200 |
统筹学校 |
桂花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45 |
说明:其他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于生源下降,2024年不下达具体招生计划,按应收尽收、不新增大班额为原则进行阳光招生。
附件5
丰都县中小学招生线下代办客服联系表 | ||||||
序号 |
辖区 |
招收 学段 |
学校 |
客服 人员 |
客服电话 |
线下 窗口数 |
1 |
县教委 |
初中、小学 |
县教委教育科 |
刘老师 |
70714278 |
按需 |
2 |
直属学校 |
初中 |
平都中学 |
王老师 |
13452544300 |
10个 |
3 |
直属学校 |
初中 |
滨江中学 |
田老师 |
18084073861 |
8个 |
4 |
直属学校 |
初中 |
琢成学校 |
许老师 |
18166513366 |
10个 |
5 |
直属学校 |
小学 |
县实验小学 |
何老师 |
13883401577 |
10个 |
6 |
直属学校 |
小学 |
丰都幸福小学 |
李老师 |
19936301636 |
5个 |
7 |
直属学校 |
小学 |
县第一小学 |
李老师 |
15823670827 |
10个 |
8 |
直属学校 |
小学 |
滨江小学 |
范老师 |
13452550188 |
4个 |
9 |
直属学校 |
初中、小学 |
县融智学校 |
代老师 |
17708367242 |
12个 |
10 |
直属学校 |
初中、小学 |
水天坪学校 |
周老师 |
15330536969 |
4个 |
11 |
直属学校 |
初中 |
丰都育才中学 |
李老师 |
19123903360 |
8个 |
12 |
直属学校 |
初中 |
实验中学 |
王老师 |
18996767100 |
3个 |
13 |
直属学校 |
初中 |
丰都一中 |
陶老师 |
15736628585 |
4个 |
14 |
直属学校 |
初中 |
丰都三中 |
余老师 |
15223885471 |
4个 |
15 |
直属学校 |
初中、小学 |
特殊学校 |
冉老师 |
18983593553 |
1个 |
16 |
湛普镇 |
小学 |
湛普镇中心学校 |
陈老师 |
18996756928 |
2个 |
17 |
许明寺镇 |
初中 |
许明寺镇中学 |
凡老师 |
15215016277 |
2个 |
18 |
许明寺镇 |
小学 |
许明寺镇中心校 |
张老师 |
18996779642 |
2个 |
19 |
许明寺镇 |
小学 |
许明寺镇理明完小 |
黄老师 |
15025602619 |
1个 |
20 |
兴义镇 |
小学 |
兴义镇中心校 |
付老师 |
13896666321 |
2个 |
21 |
兴义镇 |
小学 |
兴义镇佛建完小 |
金老师 |
13132366956 |
1个 |
22 |
兴龙镇 |
初中 |
兴龙镇中学 |
张老师 |
13896651472 |
2个 |
23 |
兴龙镇 |
小学 |
兴龙镇接龙完小 |
伍老师 |
13272555055 |
1个 |
24 |
兴龙镇 |
小学 |
兴龙镇中心校 |
蓝老师 |
13896626665 |
2个 |
25 |
仙女湖镇 |
初中 |
黄沙中学 |
黄老师 |
19923659466 |
1个 |
26 |
仙女湖镇 |
小学 |
仙女湖镇黄沙完小 |
李老师 |
15025640505 |
1个 |
27 |
仙女湖镇 |
小学 |
仙女湖镇厢坝完小 |
严老师 |
18875041474 |
1个 |
28 |
仙女湖镇 |
初中、小学 |
仙女湖镇中心学校 |
何老师 |
13364084955 |
2个 |
29 |
武平镇 |
初中 |
武平镇中学 |
刘老师 |
13628249691 |
2个 |
30 |
武平镇 |
小学 |
武平镇中心校 |
陈老师 |
13896644339 |
2个 |
31 |
武平镇 |
小学 |
武平镇坝周完小 |
柳老师 |
13628242493 |
1个 |
32 |
太平乡 |
初中、小学 |
太平乡中心学校 |
马老师 |
18423697507 |
2个 |
33 |
双路镇 |
初中 |
双路镇中学 |
张老师 |
18896052068 |
2个 |
34 |
双路镇 |
小学 |
双路镇中心校 |
黄老师 |
18523608225 |
2个 |
35 |
双龙镇 |
初中 |
双龙镇中学 |
李老师 |
18290331056 |
2个 |
36 |
双龙镇 |
小学 |
双龙镇中心校 |
杨老师 |
18996678191 |
2个 |
37 |
树人镇 |
初中 |
树人镇中学 |
杨老师 |
15978997512 |
2个 |
38 |
树人镇 |
小学 |
树人镇中心校 |
董老师 |
19923659228 |
2个 |
39 |
十直镇 |
初中 |
十直镇中学 |
陶老师 |
18996537203 |
2个 |
40 |
十直镇 |
小学 |
十直镇中心校 |
冯老师 |
18325053065 |
2个 |
41 |
十直镇 |
小学 |
十直镇龙头完小 |
王老师 |
17784716636 |
1个 |
42 |
社坛镇 |
小学 |
社坛镇中心校 |
黄老师 |
15823097600 |
2个 |
43 |
社坛镇 |
小学 |
社坛镇永兴完小 |
唐老师 |
17783762073 |
1个 |
44 |
社坛镇 |
小学 |
社坛镇大堡完小 |
李老师 |
15123642043 |
1个 |
45 |
三元镇 |
初中 |
三元镇中学 |
李老师 |
15123607378 |
2个 |
46 |
三元镇 |
小学 |
三元镇中心校 |
龙老师 |
18523881717 |
2个 |
47 |
三元镇 |
小学 |
三元镇梯子河完小 |
姜老师 |
15223387955 |
1个 |
48 |
三建乡 |
小学 |
三建乡蔡森坝完小 |
董老师 |
18883351931 |
1个 |
49 |
三建乡 |
初中、小学 |
三建乡中心学校 |
向老师 |
18108366191 |
2个 |
50 |
三合街道 |
初中 |
三合街道中学 |
刘老师 |
13628270821 |
2个 |
51 |
三合街道 |
初中 |
桃园中学 |
刘老师 |
13594521948 |
1个 |
52 |
三合街道 |
小学 |
三合街道中心校 |
郭老师 |
13658396026 |
2个 |
53 |
三合街道 |
小学 |
三合中税希望小学 |
秦老师 |
13658472537 |
1个 |
54 |
三合街道 |
小学 |
三合新建完小 |
冯老师 |
13372780822 |
1个 |
55 |
三合街道 |
初中 |
同文学校 |
黄老师 |
17320385546 |
1个 |
56 |
仁沙镇 |
初中 |
仁沙镇中学 |
季老师 |
17782063860 |
2个 |
57 |
仁沙镇 |
小学 |
仁沙镇中心校 |
熊老师 |
15025628608 |
2个 |
58 |
仁沙镇 |
小学 |
仁沙镇红星完小 |
蔡老师 |
18183150681 |
1个 |
59 |
青龙乡 |
初中 |
青龙乡中学 |
李老师 |
15870409710 |
2个 |
60 |
青龙乡 |
小学 |
青龙乡中心校 |
张老师 |
13594586201 |
2个 |
61 |
南天湖镇 |
初中 |
南天湖镇中学 |
李老师 |
15025622501 |
2个 |
62 |
南天湖镇 |
小学 |
南天湖镇中心校 |
杨老师 |
18166300284 |
2个 |
63 |
南天湖镇 |
小学 |
南天湖镇三抚完小 |
秦老师 |
13658484808 |
1个 |
64 |
名山街道 |
初中 |
名山街道中学 |
冯老师 |
15123636163 |
2个 |
65 |
名山街道 |
小学 |
名山街道中心校 |
陶老师 |
17323767801 |
4个 |
66 |
龙孔镇 |
小学 |
龙孔镇中心校 |
舒老师 |
15095851946 |
2个 |
67 |
龙河镇 |
小学 |
龙河镇中心校 |
向老师 |
13509460626 |
2个 |
68 |
龙河镇 |
小学 |
龙河镇长岭完小 |
简老师 |
19923637690 |
1个 |
69 |
栗子乡 |
初中 |
栗子乡中学 |
江老师 |
18996015342 |
2个 |
70 |
栗子乡 |
小学 |
栗子乡中心校 |
曹老师 |
15123637518 |
2个 |
71 |
江池镇 |
初中 |
江池镇中学 |
戴老师 |
13594501998 |
1个 |
72 |
江池镇 |
小学 |
江池镇中心校 |
郭老师 |
13594034403 |
2个 |
73 |
江池镇 |
小学 |
江池镇五龙完小 |
简老师 |
19923637690 |
1个 |
74 |
暨龙镇 |
初中 |
暨龙镇中学 |
陈老师 |
17783569465 |
2个 |
75 |
暨龙镇 |
小学 |
重庆地税希望小学 |
杨老师 |
15696045081 |
2个 |
76 |
暨龙镇 |
小学 |
暨龙镇回龙完小 |
陈老师 |
18996752487 |
2个 |
77 |
虎威镇 |
初中 |
虎威镇中学 |
冯老师 |
13896757308 |
2个 |
78 |
虎威镇 |
小学 |
虎威镇中心校 |
秦老师 |
18996767234 |
2个 |
79 |
高家镇 |
小学 |
高家镇中心校 |
向老师 |
15826297755 |
5个 |
80 |
高家镇 |
小学 |
高镇桂花小学 |
蔡老师 |
18512301057 |
2个 |
81 |
都督乡 |
初中、小学 |
都督乡中心学校 |
孙老师 |
18325001795 |
2个 |
82 |
董家镇 |
初中 |
董家镇初级中学 |
张老师 |
18225156611 |
2个 |
83 |
董家镇 |
小学 |
董家镇中心校 |
冉老师 |
15102365323 |
2个 |
84 |
董家镇 |
小学 |
董家镇飞龙完小 |
邱老师 |
13658485943 |
1个 |
85 |
保合镇 |
初中 |
保合镇中学 |
李老师 |
15084427107 |
2个 |
86 |
保合镇 |
小学 |
保合镇中心校 |
陶老师 |
18996712416 |
2个 |
87 |
保合镇 |
小学 |
保合镇金盘完小 |
冉老师 |
17323423693 |
1个 |
88 |
包鸾镇 |
初中 |
包鸾镇中学 |
幸老师 |
18996767158 |
2个 |
89 |
包鸾镇 |
小学 |
包鸾镇中心校 |
杨老师 |
17702330719 |
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