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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035/2022-001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12-13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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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13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22313

                

                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扎实开展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助力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稳定。

一、抓好政策落实,全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市有关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和《丰都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具体落实措施》(丰委办发〔20216号),充分发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成员单位作用,力争按照规定配备总督学等人员,优化县教育督评中心岗位职责,完善责任区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系统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改进完善相关工作,确保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实施细则,健全问责机制,推动督导问责落地。

2.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督导人员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推进教育督导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督学管理暂行办法》,选配县政府专职督学15人、兼职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20人。优化配备各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遴选全县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人选。落实督学学习培训制度,积极选派督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培训相结合方式,开展政府督学、责任督学、督导评估专家县级培训。强化督学服务意识,执行督导人员工作日志月报制度。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坚持依法督导和廉洁督导,树立良好的督学队伍形象。开展专兼职督学、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履职情况考核。

3.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贯彻落实上级为基层减负的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创新督导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狠抓教育督导目标任务的落地落细,做到督导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落实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工作归口管理规定,统筹安排督导评估事项,严格控制对学校检查评估的项目和次数;规范督导流程和标准,简化程序、精简指标,创新督导工作方式方法,减轻基层负担。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用好重庆市教育督导系统,提升督导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健全教育督导评估数据库,完善将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结果和专项督导情况纳入学校、责任区和责任督学年度工作考核。

4.强化教育督导研究宣传。围绕教育重大问题开展教育督导研究,为政府和领导提供决策建议。定期编印教育督导通报,积极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有关单位报送督导信息。加强与上级和其他区县督导部门工作联系,为有效开展教育督导提供智力支撑。聚焦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开展一次优秀教育督导论文、优秀调研报告、责任督学督导案例评选活动。

二、强化责任区作用,扎实开展经常性督导

5.强化督导责任区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提高运行效能激发办学活力的工作措施(试行)》(丰都教工委发〔202120号)精神,完善教育督导责任区运行制度和责任督学公示牌制度,健全责任区工作机制,推动责任区标准化建设。指导督促责任区规范化运行,充分发挥责任区和责任区督学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等督导评估工作中的作用,推动责任区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

6.推进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落实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工作制度和规程,规范经常性督导内容、程序、方法、结果运用。坚持开展每月每校至少一次经常性督导,发挥好责任督学的日常监督和服务指导作用,实现挂牌督导全覆盖、监管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认真运用重庆市教育督导管理系统,推进经常性督导工作精细化发展。优化经常性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督导方式,将专项督导项目、“双减”和“五项管理”(另外考试管理和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质量提升五年行动计划、课后服务、疫情防控、落实全县教育重点工作等融入责任督学每月经常性督导予以落实。

7.指导学校内部督导。指导学校完善自我督导评价体系,优化学校内部治理,设置督导工作室或配备督导工作人员,强化校内督导考核机制,促进学校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指导学校总结提炼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创建特色项目。

三、力推重点工作,切实抓好专项督导

8.开展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制定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方案,组织督学和有关人员围绕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办学行为、校园文化和环境、安全稳定等内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学校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开学工作正常有序。

9.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全面自查,对学校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全面压实防控责任,严格防疫举措,守住校园净土。

10.开展教育质量提升五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导。依据《丰都县教育质量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组织开展以执行课程计划、落实教学管理和教学常规、使用教育设施设备等情况为重点的专项督导。

11.开展"“双减””“五项管理”专项督导。继续把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推动“双减”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将“双减”“五项管理”落实工作情况及成效,作为学校2022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多发的学校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2.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继续以薄弱幼儿园和问题整改为重点,以幼儿园全面自查自评、县级督导评估全覆盖、接受市级抽查方式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重点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

四、落实立德树人,深入开展综合督导考核

13.开展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研究制定中小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工作方案,将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依法治校办学等情况纳入常态化督导和学校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加强对民办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方位督导。

14.开展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指导学校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3月份组织中小学开展办学质量自查自评,完成全县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5.开展学校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根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探索差异化办学质量考核方式,修订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方案。加大过程督导检查力度,认真开展督导考核,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16.启动学校校()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做好《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选择2-3所学校开展校()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总结经验,为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五、促进优先发展,务实推进督政工作

17.开展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修订完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改进评价方式,突出评价重点,积极配合县督考办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18.做好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自查自评工作。根据市教育督导室安排部署,对照年度重点评价内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县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完成自评报告及印证材料报送工作,做好迎接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准备。

19.开展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提升行动。修订落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丰委教发〔20214号),督促各单位锁定工作目标,对照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六、助力优质发展,全面推进“两项创建”工作

20.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丰都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丰委办〔20217号)和县级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台账,逐项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定期跟踪调度。),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制定“一校一策”,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优质均衡年度监测,将年度工作完成和指标达成情况纳入县级有关部门和县教委科室、义务教育学校的年度工作考核或年检。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宣传工作,为全面推进优质均衡营造良好氛围。

21.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面实施《丰都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丰都府办发〔20214号),推动各单位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继续实施幼儿园“一园一策”,夯实各单位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促进指标全面达标。开展评估指标体系数据监测,将年度工作完成和指标达成情况纳入县级有关部门和县教委科室、幼儿园的年度工作考核或年检。

七、服务高质量发展,统筹开展评价监测

22.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贯彻执行《丰都县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具体措施》(丰委发〔202113号),推动完成《工作清单》确定的年度改革任务10项。组织制订全县教师师德师风评价办法、教职工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推动落实已出台的教学常规考核办法、学期教学质量监测办法,适时开展督查,推动教育评价改革。

23.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强2021年市级义务教育质量(“双减”和“五项管理”)监测结果运用,落实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和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24.开展非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开展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工作,力争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试点或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试点。

八、完成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县委县政府、县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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