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3-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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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6 |
关于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情况的报告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丰都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督发〔2022〕1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义务教育学校112所,其中完全小学50所(含民办1所)、教学点20个、初级中学27所(含民办2所)、一贯制学校11所(含民办3所)、完全中学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小学生32387人、初中生21437人、特殊教育学生138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77家,无学科类培训机构。
二、扎实开展“双减”督导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4月6日,县教委印发《丰都县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丰都县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工作考核细则》,梳理“双减”督导工作目标任务清单,部署安排全年“双减”督导工作。
(二)组织自查整改。4月至10月,县教委组织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县教委有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定期不定期对标“双减”工作督导内容要点和2022年“双减”工作督导重点任务清单自查自评,查找问题和短板935个,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
(三)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各督导责任区把“双减”作为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重要内容,38名责任督学对112所学校坚持月月督、日常查、及时导,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面对面、点对点督导学校“双减”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学校35所、问题247个,出具整改通知书及问题清单148套,目前整改完成率100%。各督导责任区11月组织责任督学对学校“双减”进行了综合评价。
(四)开展专项督导检查。5月至6月,县教委组织12个督导组对标“双减”内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和短板325个,督促整改完成率100%,学校落实“双减”政策的优良率达97.6%。
(五)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督导。县教委行政审批科牵头组织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定期督导检查。县教委联合督导委成员单位,组织县政府督学聚焦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隐形变异培训、经费监管等情况开展3次实地督导。
(六)开展明察暗访。按照《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双减”和“五项管理”监测督查实施方案》,县教委领导到学校必查学校落实“双减”情况;教育科等科室集中5轮明察暗访,每周电话访问5至7所学校的学生、家长,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13个,印发通报5期。
(七)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县督评中心和督导责任区印发“双减”督办单5件、通报4次、约谈20人次、问责2人次,发现典型经验11例。县教委将责任督学“双减”经常性督导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公办学校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年检。
三、落实“双减”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一)“双减”工作组织实施到位。一是全面系统做好部署。县委县政府把“双减”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指示要标本兼治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县人大开展“双减”调研、审议,印发《关于全县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出台《丰都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关于切实抓好校外培训信访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领导层面推动落实“双减”政策。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督促检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成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通知》,成立16个县级部门组成的“双减”专门协调机制。县教委继续把“双减”摆在突出位置,设立作业管理、课后服务等8个工作专班,协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6次召开“双减”推进会,总结分析推进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教育科等科室开展明察暗访,督评中心组织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民办教育事务中心在节假日开展查处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地下”高价中考冲刺培训等专项行动,有效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
(二)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一是作业管理机制健全。各学校均制定了学生作业管理办法,学科组和年级组把作业纳入备课管理,统筹作业总量控制作业结构,做到语数外与其他学科作业量有机统一、书面作业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根据学生基础状况和课程标准分类分层布置书面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公示制度,寄宿制学校每周、非寄宿制学校每天公示,公示图片定期在“丰都双减工作群”公布接受监督。现已无学校和教师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没有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行为。二是严格执行作业管理时间规定。各学校基本实现小学一二年级无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平均作业在60分钟以内,初中作业控制在90分钟之内,寄宿制学校学生作业安排在晚自习完成。三是作业设计质量较高。各学校采取培训会、教研会,让教师掌握作业设计方法;开展作业设计评比展示活动,完善各年级各学科作业题库,作业设计更加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师根据学生基础状况布置弹性化、个性化作业,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几乎绝迹。四是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各教师分类分层布置作业,对有困难学生利用课后服务进行辅导,做到让家庭作业“不回家”。各学校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没有学生作业自批自改现象。《丰都县“八个一”作业丰富学生寒假生活》被教育部双减平台列为典型经验报道,《滨江小学三招落实作业减负》被市教委专题推介,《县教委推动“双减”落实落地》被丰都日报报道。
(三)学校课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丰都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清单》等4份文件,全县68所学校开展课后服务,41035名学生自愿参加,3391名教师、91名校外辅导员参与,实现有需求学生“5+2”模式全覆盖。二是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各学校课后服务课时一般为2节、部分为3节,放学时间一般为18:00左右,便于家长下班接回。对个别家长不能按时到校接回需要特殊服务的,学校均能提供免费延时照看托管服务。三是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各学校均制定课后服务方案,优化课后服务课程设置,以“课业辅导+兴趣课程+实践活动”组合,增强选择性实现多样化。部分学校还开展课后服务成果展示,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作业,教师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解惑和差别化辅导。多数学校开设文体、科普、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规模较大学校多达26门课程,规模较小学校也有3门及以上,不存在教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现象。四是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年处理违规补课投诉3起。乡村学校少年宫尽力为学校或毗邻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活动资源,实验小学、滨江中学到双桂山研学旅行基地开展实践活动,市科普流动车走进丰都为学生免费提供科普体验。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家庭教育互助会,教育系统36支志愿队823人为互助会孩子义务提供志愿服务。
(四)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一是坚持从严审批机构。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标准和程序,没有新审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原16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注销5家、转型为非学科培训机构11家,实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清零,县域内无线上培训机构。目前77家培训机构中已审批艺术培训机构11家、初审通过38家;艺术类培训机构60家、体育类培训机构16家已落实主管部门为县文化与旅游委,科技类培训机构1家主管部门落实为县科技局。二是规范培训服务行为。所有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校外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教委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不存在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培训材料、培训人员在审批时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教委备案。加强日常监管,培训中没有留作业现象。培训机构与培训学员都签订《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不断完善培训机构“黑白名单”,通过丰都教育微信公众号、融媒体中心等向社会公布。三是强化常态运营监管。由县政府统筹,县教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等7部门联合监管,专门协调机制运行有力。县教委设立编制7名的民办教育事务中心,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力量。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9次,派出39个检查组、132名人员,检查培训机构237所次、培训材料126份,发现安全隐患55处、收费标准未公示机构8家,查处“隐形变异”机构16家,公开通报和曝光2起,下发整改通知书31份、停办通知书2份,清退费用19.6万元。已审批的11家培训机构全部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其培训预收费和风险储备金实现全流程监管。加强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治理,多种方式提醒家长及孩子参加线上培训注意保护视力和时间。培训机构暂无聘请外籍人员情况,培训暂无风险隐患。
(五)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一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实施《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质量兴教五年提升行动计划,拓展课堂教学优质资源,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成立17个片区教研联盟和3个市级教研工作坊,以城区优质小学、初中为领头单位开展教研、赛课磨课、试卷分析、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式研讨、送教下乡、老师上挂锻炼等活动,使多数教师课堂教学观念、教学方式发生转变,学生学习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显著变化。建成涵盖各级教育资源的丰都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让师生拥有更多更广的教学资源,开设三年级以上学生和全体教师的个人空间,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使用率和覆盖率。二是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各学校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时计划的通知》,开齐开足课程课时,特别是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劳动等课程,县教委将学校落实国家课程列入每月重点督查。执行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达100%。县教委优化常规管理考核细则,推动学校和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学方式。开展新课程标准培训和课堂教学技能竞赛,促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没有发现学校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和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试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三是深化高中招生改革。严格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基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指标到校+自主招生+统一录取”多元录取方式,招生政策阳光透明、招生宣传规范有序、招生效果明显改变。县域内高中招生无违规招生、恶性竞争现象。四是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严格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修订完善学校年度工作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从办学方向、常规管理、发展水平、满意度、重点工作(含“双减”工作成效)等指标考核学校年度工作。各学校也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评价教师。县政府和县教委未下达升学率指标或以升学率片面考核学校和教师。
(六)强化落实“双减”政策配套治理。一是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各学校教职工配备达标率100%。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工作量、工作成效作为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县教委等四部门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保障学校课后服务经费,所收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及相关人员补助。按新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美育课程、大课间活动和课后艺体辅助课程,完善体育教学模式和美育教学方式,95%以上的学生达到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和掌握1项以上艺术特长。县教委出台《关于严肃查处整治教育领域“五乱”问题的通知》,各学校扎实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没有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金、“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行为。二是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县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印发《丰都县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实施方案》,查处虚假广告宣传11起,拆除违规广告13处。在中小学、幼儿园内无商业广告活动,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没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作业管理还有差距,拟进一步细化措施。个别学校和班级没有很好统筹作业布置及数量,部分教师作业设计能力不强,有的学科作业传统影子比较浓创新还不够,少数教师布置的作业量还有待进一步压缩,兼顾学生差异分类分层设计和布置作业要求落实不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语文等12个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意见》,强化校本教研,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和学校作业管理能力,突出设计与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执行好作业审核与校内公示制度,加强学生作业辅导,让学生作业更加高效。
(二)课后服务质量不高,拟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个别学校课后服务组织能力不足,部分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单一,小规模学校课后服务收费不能开支劳务报酬。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课后服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培训提升组织能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加强课后服务活动课程设计与开发;多方筹措经费补助小规模学校课后服务开支,确保课后服务正常开展。
(三)家校联动机制不健全,拟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部分家长教育管理学生的知识缺乏、能力不足;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衔接不够紧密,存在“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互助会等作用,采取媒体正面宣传、开办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帮助家长构建科学的育儿观、成才观、质量观,引导家长更加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指导家长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
(四)学生周末生活单调,拟引入更多教育资源。“双减”背景下,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学生的周末、节假日多以手机为伴、电视为伍,缺乏教育管理和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不利于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下一步我们将联动和新建一批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等社会资源,周末和节假日向学生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互助会作用,多方参与开展社区学生教育管理活动;综合治理社会不良因素和网络不良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有难度,拟进一步加强管理。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执法人员不足、专业执法能力不够、监管手段单一,对隐形变异校外培训的监管有难度。下一步我们将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凝聚市场监管、民政、政法、公安等部门和街镇社区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加大查处力度,从严从重查处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和违规行为。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