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035/2021-0049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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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0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2021年“六一”庆祝活动暨中小学“红领巾奖章”评选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全面贯彻落实“五育并举”。各中小学应紧紧围绕“传承红色基因,讲好党史故事,争做时代先锋”为主旋律(以中、市公布主题为准),以建设“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的美丽丰都为己任,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庆祝活动。
根据《关于扎实开展“红领巾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团丰联发〔2021〕7号)及《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2021年中小学(园)德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委办〔2021〕—12)要求,特在2021年“六一”期间,开展“红领巾奖章”等评选活动。现将我县2020-2021学年度“红领巾奖章”三星章优秀少先队员(2007年9月1日后出生人员)与集体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等类别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星章优秀少先队员与集体(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先进少先队大队、优秀少先队中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辅导员(大队+中队)、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在全县中小学评选。 说明:三星章只针对有少先队组织的义务教育学校;4月团县委已推荐人员不在本次推报范围。
二、名额分配
全县共评选三星章优秀少先队员800名,县级三好学生200名,优秀学生干部100名,优秀辅导员100名,先进集体100个(其中三星章先进学校10个,大队10名,中队30个,班集体50个),优秀班主任50名。共计6个项目,具体名额见附表。
三、评选条件
(一)三星章个人及集体评选要求
具体要求以《关于扎实开展“红领巾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团丰联发〔2021〕7号)规定为准。
集体:三星奖章评比细则(评选对象: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
1.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需在学校综合考核中获全县一等奖(或少先队考核进入前10%)。少先队大队需少先队工作在年终考核(或学校综合考核)进入全县20%。少先队中队按当年获二星奖章的少先队中队(或当年有被评选为县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的中队)推荐(18个中队以下的每校限推荐1个,18(含)至24个中队(含)之间限推荐2个,24个中队以上限推荐3个,40个中队(含)以上限推荐4人。中学每校限推荐1个。)
2.经团县委、县教育工委、县少工委联合审核,学校综合发展在全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符合三星及以上奖章推选条件。
3.学校工作当年获乡镇(街道)及以上级别荣誉至少2次。
4.凡经专(兼)职督学或专项检查发现,未建立健全少工委组织、未建立相对规范少先队活动阵地、未按要求全童分批入队、未举行入(离)队仪式的集体,或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含大队、中队),当年暂缓评选集体三星奖章集体。
个人:三星奖章评比细则
1.原则上获得基础章10枚以上、特色章3枚以上;
2.原则上参加各类活动获县级及以上表彰至少1次。
(二)其他类别的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条件
(1)品行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重庆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较强的自我教育能力。
(2)学习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不断追求新知,独立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学科精神;积极参加小组合作学习,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关心时事,具有为同学、为集体服务的奉献精神;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为人正直,遵章守纪,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抵制不良倾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执行中小学生《守则》、《规范》和《礼仪常规》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待人热情,工作扎实,责任心强,讲究工作方法,作风民主,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在班、团、小组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其优秀品质和事迹在校内具有重大影响。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课余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以上。
3.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为繁荣红领巾事业,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强烈的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少先队员的欢迎和爱戴。
(3)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够认真研究和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具有一定的少先队工作理论水平,在有益于少先队员身心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成绩突出。
(4)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截至本期结束满两年以上。
(5)所带班级积极带头实施课改,班级文化、小组文化建设优秀,内涵表现突出。积极开展少先队工作,能开展生动活泼的中队活动,定期召开中队主题队会,少先队员素质不断提高。
(6)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经常深入班级、宿舍,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及生活实际,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关心学生的成长、健康,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欢迎和好评,在年度辅导员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主任老师热爱教育事业,在工作中充满事业心、责任感。
(2)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十不准规定》,关心学生,做好思想工作,成为学生的朋友,引导听党的话,做社会主义现代化接班人。
(3)中队学生爱集体,有为集体争荣誉的精神,中队有集体与学生个人整合一致的奋斗目标,中队干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开展生动活泼的班级主题活动,定期召开班级主题班会,班级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5)班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强,各科成绩明显提高。
(6)全班同学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体育合格率在95%以上,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好,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达到上级要求。
(7)班级综合考评成绩突出,名列学校前茅。
5.优秀班主任评选标准
在我县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民办教育学校)截至本期结束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1)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迟到,无旷课,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无违法乱纪事件发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扎实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所带的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健全干部队伍,并能积极地开展班级活动,形成一个尊师守纪、文明有礼、团结向上、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班级集体。
(4)积极组织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关爱学生,爱护学生,随时保持与科任老师联系,全面沟通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保持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的基本方法,保持与社区联系,了解社区群众对教育的意见和建议,所做的工作学校评价高,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5)有较强的班级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班级管理效果良好。所带班级学风浓,在班级基本形成“比学赶帮超”的你追我赶学习氛围,每期的教学质量检测均在年级前列。
四、填报要求
凡推报的三星章优秀少先队员及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集体、先进班主任名单。①以法人为单位用电子表格报送(见附件3),报名表不交纸质材料;电子表格文件名称命名为:“XX乡镇(学校):2021年度六一推荐名单”。②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班主任按附件2填写纸质材料上交。各单位严格按名额分配数量推荐,不得自行增加名额(民办学校由辖区教管中心通知)。
五、报表时间
各中小学校收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学习,公开评选标准,认真组织评选,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将评选结果于5月21日前纸质件上报县教委教育科302,电子档邮箱:fdlyl@126.com。县教委汇总后于“六一”期间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予以通报表扬(不发证书)。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刘勇良,联系电话:70700805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