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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035/2024-003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12-10 [ 发布日期 ] 2024-12-1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035/2024-003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10
[ 发布日期 ] 2024-12-10

校车许可证办理必备资料

1.申请单位(学校)办学许可证

2.校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教育部门申请审批书

4.校车管理相关制度

5.运输证

6.校车有效期内强制保险凭证

7.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8.校车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

9.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

10.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地点运行方案

11.租赁校车合同(非租赁者不需要)

12.校车申请单位法人身份证

13.校车行驶证

14.校车检测合格报告

依据:

一、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2〕274号)备注:申办校车许可证所需资料:1.《重庆市市校车许可证申请表》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最近的年审有效日期)3.学校的办学许可证或办学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学校公章)4.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学校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学校公章)6.机动车汽车安全检测报告(检测民警签名,需原笔迹,复印无效,此检测数据有效期为1个月)7.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及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8.区县教育部门出具的申请审批意见;9.租赁的校巴车辆还需提供:(1)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营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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