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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74R/2020-002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08 | [ 发布日期 ] | 2020-02-0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74R/2020-002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08 |
[ 发布日期 ] | 2020-02-08 |
丰都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服务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二)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做好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交流服务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具体职责任务:
1. 宣传国家有关利用内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
2. 研究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参与编制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
3. 策划、认证、包装、储备全县招商项目库。
4. 宣传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全县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完成上级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和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事务性工作。
5. 落实构建国内外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承担建立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完成招商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
6. 参与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
7. 承担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工作,协助外来投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8. 做好全县招商投资促进人员培训工作。
9. 完成县经信委(县招商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丰都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为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丰都县招商投资促进局)所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丰都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为17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各科设科长1名)。丰都县投资促进中心(二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47.67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47.67万元,比2019年增加1004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47.67万元,比2019年减少68.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人员减少5名;项目支出 10300万元,比2019年增加10110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在2019年65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预算3500万元(2019年度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6500万元是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而2020年度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10000万元经费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其他项目支出增加110万元,主要用于来丰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兑现。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65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兑现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而2020年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兑现在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和科技奖励里面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14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1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减变动。
四、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2.37万元,比上年减少20.6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减少5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30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五、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陈春红 联系方式:023-70728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