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74R/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74R/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8 |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工业领域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对企精准服务,我委根据县上工作安排,在现有工业扶持政策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完善,形成了《工业领域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8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9月29日前书面反馈至我委。
联系电话:70605295
附件:工业领域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征求意见稿)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工业领域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征求意见稿)
为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对企精准服务,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主体培育
1.企业升规奖补:对单个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上限值),5000万元~10000万元(含上限值),超10000万元以上成功升规,分别奖补资金5万元、10万元、15万元。
2.梯度成长奖补:对全年缴税增速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企业纳税县级留存(扣除当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的相应奖补金额)净增额的1%且不超过20万元予以补助。对年总产值同比增长25%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总产值比重达8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企业总产值2000万元~10000万元(含上限值,以下同)、10000万元~5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上三档,分别奖补资金2万元、3万元、5万元。
3.专精特新奖励:企业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在享受市级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再按50%额度享受县级配套奖励。企业获得市级专精特新称号给予10万元奖励。
二、科技创新
1.科创固投奖补:对企业成功认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且不超过100万元予以补助。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且不超50万元予以补助。以上补助就高不就低且不重复享受。
2.专利量产奖补: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并在丰都实现产品工业化量产,按该专利产品首次量产当年销售额的2%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三、金融信贷
1.“专精特新”信用贷: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请信用贷业务,对实际贷款利率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部分全额给予最多2年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2.新上项目贷款贴息:企业新上工业项目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时,在国家认可的商业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总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最多2年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物流费用补贴
企业新上制造类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其原材料及半成品、产品的物流运输费用超过200万/年,可按当年物流运输费用的2%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年。
五、优秀工业企业奖励
由县委、县政府授予年度“优秀工业企业”称号,并按一等奖20万元(1名)、二等奖10万元(2名)、三等奖5万元(3名)的标准给予工业经济发展资金奖励。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优秀工业企业家。
六、工信领域重点专项资金
支持企业申报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资金主要聚焦重点行业、关键环节、产业生态领域项目,主要采取事后奖励、以奖代补等方式安排,专精特新培育、普惠服务、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和企业培训项目从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其他项目从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
七、附则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已发布工业扶持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实施期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