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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74R/2025-00004 [ 发文字号 ] 丰经信委发〔2024〕59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章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74R/2025-00004
[ 发文字号 ] 丰经信委发〔2024〕59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章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建立丰都县燃气领域投诉和违法举报 制度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各燃气用户:

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投诉、举报等事项处置流程,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燃气领域服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健全群众投诉举报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反映渠道,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特建立本制度。同时,请各燃气经营企业细化完善本公司投诉、举报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用户满意度。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投诉范围。任何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均可对燃气领域的管理、服务、设施、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投诉。

(二)举报范围。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对违反有关燃气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行为进行举报。

(三)其他。

1.投诉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所在地及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号码、被投诉对象的名称,投诉事项。为确保准确、及时高效办理投诉举报,应尽量提供缴费收据、照片、录音(录像)等投诉举报反映事项的佐证资料。

2.投诉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并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按有关规定处理。投诉举报受理、办理等相关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反映人相关信息。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一)电话投诉/举报。

1.拨打12345热线。

2.拨打行业主管部门(丰都县经济信息委)监督电话:023-70605292

(二)线上投诉/举报。

1.通过电脑网页端实名投诉/举报: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互动交流”版块点击“我要留言”端口上传投诉/举报相关内容,必要时需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图片、文件等)。

2.通过微信公众号实名投诉/举报:在“重庆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在线互动”中“民呼我为”端口上传投诉/举报相关内容,必要时需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图片、文件等)。

(三)线下投诉/举报。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丰都县经济信息委(第二行政楼4楼)。

三、处理流程

(一)受理。

行业管理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立即将投诉/举报形成记录,并通知被投诉/举报方(相关燃气企业)。被投诉/举报方应当派专人对接,并在24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反馈相关情况。

(二)调查。

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派专人对接投诉/举报方和被投诉/举报方,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调查核实反映内容,根据投诉举报事项性质必要时应组织其他部门(单位)共同参与调查核实,了解具体情况。

(三)评估。

1.投诉评估。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对投诉进行评估,对投诉涉及的事项进行分析和评价,包括事项的性质、投诉的原因、责任方等。

2.举报评估。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进行评估,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问题性质等进行分析,必要时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判,违法事项应及时移交事权责任部门立案处理。

(四)处理。

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投诉/举报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调解、整改、赔偿、移交相关部门立案处理等。处理应当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承诺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并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完成,并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五)其他。

投诉/举报人可进入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仅限网上投诉的)或拨打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电话(70605292)查询投诉/举报处理进展情况。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12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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