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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90F/2025-00013 [ 发文字号 ] 丰科技发〔2025〕8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90F/2025-00013
[ 发文字号 ] 丰科技发〔2025〕8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科学技术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丰都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丰都县2025年度第一批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县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着力破解制约我县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按照《丰都县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第一批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丰都县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

二、申报指南

指南内容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是丰都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428)的企业或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鼓励产学研协同联合攻关。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可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申请县科技局今年各类科研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资金承诺。申报单位均应当提交由相应出资单位出具的资金承诺书(附件3)作为申报书必备附件。项目牵头企业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要求及时如实填报企业研发投入情况。

(四)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见附件5)。

(五)考核指标。考核指标须包括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两类,指标设置应当量化、可考核。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

(六)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七)科技伦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相关规定。

(八)注意事项。不得将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次中央、市级、县级财政资助。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需填写《丰都县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科研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于20254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件报送至县科技局科技创新科(第二行政楼80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57469402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建军,联系电话:023-70605307

附件:1.申报指南

      2.丰都县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申报书

      3.资金承诺书

      4.科研诚信承诺书

      5.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丰都县科学技术局        

   20253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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