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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4-000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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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丰都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4〕15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成立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由局分管财务副局长任组长,各项目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财务科、法规科、生态发展科、森防站、执法支队、湿地中心、产业中心和种苗站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丰都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不包含当年基本支出)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丰都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资源管理科、生态发展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科6个科室,下设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县风景名胜管理中心、县三抚林场、县楠木林场、县七跃山林场9个单位。

(一)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林业项目年初预算资金20785.3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9315.27万元,项目主要为: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436.7万元、退耕还林现金补助6917万元、生态护林员435万元、国土绿化造林补助6342万元、湿地保护修复100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46万元、森林质量提升补助218万元、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2418.09万元、森林草原防火补助121万元、林木良种培育96万元、龙河左岸(河口至两会大桥)边坡治理项目1500万元、丰都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采伐迹地更新造林712万元、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5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全年已支付20896.77万元,资金执行率71%

(二)绩效目标

2023全年完成营造林面积不低于3.41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2%,森林蓄积量不低于0.08亿立方米,湿地面积不低于2.06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全县生态安全屏障得以巩固,生态服务功能有效提升,湿地和陆地典型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主要栖息地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巩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三)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子种苗及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质量、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管,指导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林业科技教育培训。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全年已完成营造林面积4.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超55.08%,森林蓄积量0.1175亿立方米,湿地面积不低于2.06万亩, 森林火灾受害率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8‰。全县生态安全屏障得以巩固,生态服务功能有效提升,湿地和陆地典型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主要栖息地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巩固了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2023年,全年补助自然保护区2个,完成营造林面积4.5万亩,落实森林管护面积224.92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547人,森林蓄积量0.1175亿立方米,湿地面积2.0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3.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面积14.4335万亩,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数量474个,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29.82万亩。

2)质量指标:森林覆盖率55.08%,造林面积合格率90%森林火灾受害率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8‰

3)时效指标:造林任务当期完成率95%,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85%,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100%

4)成本指标: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标准4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100/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16/亩,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3/亩,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10/亩。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2)生态效益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 非国有林管护效果得到有效改善,生物系统和生态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3)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3.满意度指标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93%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绩效指标30个,实际完成绩效指标29个,自评得96.13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1.造林项目后期管护难。由于造林项目财政补助标准较低,造林结束后无资金进行后期管护,导致后期造林成活率低。

2.资金执行不高。一是由于造林项目建设周期长导致当年资金拨付率低;二是涉及林权纠纷未解决,导致部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无法及时兑现;三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受耕地保护政策原因导致执行率低。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造林项目补助标准。

2.加快林权纠纷调处力度,提高森林生态补偿补助直补兑现率。

3.及时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兑现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将工作任务与年度绩效挂钩,对未能达标完成年度目标的项目实施单位,督促其完成年度目标,同时,调减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本次绩效自评价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fd.gov.cn/bm/lyj/予以公开。

1.丰都县林业局(本级)整体自评绩效自评表

2.丰都县林业局项目绩效自评表

                                  丰都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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