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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丰都林长办发〔2023〕13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9 [ 发布日期 ] 2023-05-0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丰都林长办发〔2023〕13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19
[ 发布日期 ] 2023-05-06

丰都县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林长办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林长办,各国有林场:

《丰都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经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林长办公室

2023419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高效推进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化林长制思想认识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落实依法治林,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科学利用、集约使用林地,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主体责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强化林长制体系建设

2.强化责任体系建设。推进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更新完善县乡村三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县总林长管全局、县级林长责任分区、乡级林长管属地、村级林长管全村、网格护林员管山头的网格化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林长、网格护林员职责。

3.提升林长办履职能力。加强县级林长办能力建设,开展业务骨干培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业务水平。充分利用好智慧林长管理平台,提升林业资源监测、调查、管控等能力,提高林业监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乡级林长办业务工作指导,从根本上解决和保障林长制工作机构的长期稳定,提升乡级林长办履职能力。

4.提升护林员巡护能力。严格落实一个网格一个专职护林员,加强护林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护林员思想认识,增强业务能力。逐步配备护林员巡护装备,提高护林员巡护管理水平,为森林管护和森林防火监测提供有力保障。

5.开展基层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乡级森林防火应急队伍、森林资源保护巡护队伍、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做好应急队员、护林员、执法员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基层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原则上县级组织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乡级组织护林员培训每半年不少于1次。

三、落实林长制重点工作

6.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严格落实县总林长令(第2号),强化队伍建设,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进一步夯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推进森林防火综合应急能力提升示范点建设,新建火情智能监控点75个,新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3个,全面提升森林防火防控、处置、备战三大能力,切实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7.严防林业资源破坏。拓宽山林资源损害问题采集渠道,健全监测预防网络,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机制。全力推进国家林草局驻成都专员办督办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规范林业项目审批,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止“三个重大”发生。

8.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按照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控制的要求,严格疫源管控、严防疫木流失,全力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确保市级春季质量验收全面合格。同时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严格执行林业植物检疫制度,阻断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途径。

9.推进国土绿化建设。认真落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工作部署,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完成营造林建设目标任务,完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2.41万亩。有序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质量提升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以蓄水、保土、造林、种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防治。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10.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推动油茶、林下经济、特色林产品加工贸易等林业产业发展,推进智慧林业、科技创新、双碳等领域建设,切实发挥森林四库作用。引导集体林地规范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打造市级森林康养基地,助推全县森林旅游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11.强化资金支持。整合国家及市、县相关财政资金,为推进林长制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12.强化制度运行。严格落实县级会议、林长巡林、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强化林长+河长联动,推动信息互通、工作协同、山水共治。推动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有效衔接,深化落实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山林资源问题发现与整治机制。

13.强化部门协同。落实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加强县级林长制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联席会商、协调服务、督查问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

14.强化项目支撑。坚持项目引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责任工作明晰化原则,谋划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项目,加速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

15.强化督查考核。落实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建立林长制督查考核机制,将林长制纳入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林长制县级约谈工作制度,推动解决林长制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落细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项要求。

16.强化信息报送。落实林长制工作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县、乡林长办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将林长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向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县林长办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林长办加强信息沟通,积极报送林长制工作成效、典型做法、问题建议。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营造全民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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