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932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林发〔2022〕66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6-1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932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林发〔2022〕66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6-14 |
丰都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丰都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服中心,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对“十五条硬措施”进行任务分解形成的67项重点任务,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丰都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丰都县林业局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林业局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22〕9号),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渝安委〔2022〕9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2〕26号),县安委、县减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丰都安委〔2022〕8号)和《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丰都安办发〔2022〕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安委会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和全县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坚持以强化责任落实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林业重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攻坚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林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照落实涉林重点任务,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狠抓风险防控和能力建设,夯实各项基础保障,健全完善林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维护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三、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县安委会、减灾委对“十五条硬措施”进行任务分解形成的67项重点任务,以及县安委会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结合全县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形成35项涉林重点任务。
(一)履行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林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分管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履行林业安全生产职责。各科室和局属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压实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局安全生产相关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开展调查,对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严肃责任追究。
(二)加强督导检查。按照局包片蹲点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在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夏防、高温伏旱等重点时段,增加督导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对国有林场、依托自然保护地建立的生态旅游区等重点区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展演、国土造林绿化、林木采伐、林业外业调查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危化品使用等重点领域,林区高压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通信等重点设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2年6月30日前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三)强化预警响应。积极与气象、应急等部门加强风险趋势分析和会商,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督促指导行业领域落实预警响应措施。推进本地化森林草原火险预警模型研究,建立森林草原防火三级预报响应体系。依托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立林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训练演练,做好林业应急救援工作。
(四)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日常监管执法,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推动执法“清零”。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未经批准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展演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能力建设。按照《重庆市“十四五”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规划》要求,推进本地自然灾害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火阻隔系统、消防水池、标准化检查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防治基础保障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做好林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照35项涉林重点任务,细化业务领域安全生产落实措施,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坚决防止履职不到位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完善管理机制。深入分析林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梳理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林业重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的机制,提升常态化林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综合管理能力。
(四)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主动搞好上下沟通协调,按时报送工作进展及动态。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对好的做法、典型经验、突出案例认真总结,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