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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1-003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1-003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丰都县民政局2020年度 部门(汇总)决算公开说明

丰都县民政局2020年度

部门(汇总)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民政工作的近期改革与发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指导、监督各社会团体规范管理,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推动政(村)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镇居民委员会建设。

5.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服务管理办法及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6.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村(居)委、村(居)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7.承办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更名的审批,指导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绘制。

8.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指导边界争议的调处。

9.指导实施全县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10.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推进殡葬改革。

11.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管理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组织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2.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13.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4.指导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和分配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15.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6.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宣传思想、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和民政扶贫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民政局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社会事务福利科(安全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社工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县婚姻登记中心、县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及独立核算的县救助管理站、县社会福利院、县殡仪馆。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丰都县民政局(本级),参公单位县救助管理站、县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县婚姻登记中心,事业单位县社会福利院、县殡仪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7,121.93万元,支出总计27,121.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4,103.28万元、 增长17.8%,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等提高标准。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7,11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27.83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等提高标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00.67万元,占98.8%;事业收入290.06万元,占1.1%;其他收入25.51万元,占0.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2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7,12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4.69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等提高标准。其中:基本支出 1,907.74万元,占7%;项目支出25,214.19万元,占9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已经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802.5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33.85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等提高标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5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42.29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等提高标准。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4,297.68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等提高标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5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8.17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等提高标准。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4,299.54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等提高标准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已经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224.62万元,占9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4.40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等提高标准

(2)卫生健康支出75.7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工资。

(3)住房保障支出55.2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42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4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15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社工人员劳务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4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55万元,增长1018.5%,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等。本年支出1,44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55万元,增长1018.5%,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5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05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81万元,主要用于县福利院、县殡仪馆、县救助管理站等单位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我局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5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为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核查工作,救助车辆维修费过高。

公务接待费2.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6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8万元,增长129.8%,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工作和调查研究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284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1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社工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婚姻档案数字化整理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39万元,增长209.4%,主要原因是社工劳务费、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中心聘请人员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减少各科室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减少各种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0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家具、社工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244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推动了民政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提升民政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临时救助

自评总分

95.44

主管部门

丰都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

丰都县民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738.93

1738.93

1604.15

5

92.25

4.61

其中:财政拨款

1738.93

1738.93

1604.15




上年结转结余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2020年度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

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施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县民政局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补充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机制,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救助完成

8000人次

8662人次

20

20

产出时效

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按规定时间发放

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及时”的样本量为160个,反馈“较及时”的样本量为26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160+26*75%)/200*100%=89.75%。

20

17.96

产出质量

救助对象分类准确率

100%

现场调查结果,救助对象分类不准确的样本量为26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对象分类准确率=(200-26)/200*100%=87.00%。

20

17.48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分析

临时救助协同机制

相关机制运行良好

相关机制运行良好

20

20







满意度指标

救助对象满意度

救助对象满意

95%

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很满意”样本量为197个,反馈“基本满意”样本量为3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对象满意度=(197+3*75%)/200*100%=99.63%。

20

20













说明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60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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