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890/2024-0012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890/2024-0012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
丰都县救助管理站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并对救助对象提供食宿、返家路费、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解决其目前实际困难等。
丰都县救助管理站加挂丰都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定期分析评估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负责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精神关怀等线上线下服务,针对重点个案组织开展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负责组织或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负责支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负责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负责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救助管理站为丰都县民政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为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本次单位预算公开内容为丰都县救助管理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5.46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去年未独立编制预算,经费构成主要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5.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5.46万元,项目支出无变化。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46万元,比2023年增加22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46万元,比2023年增加225.4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去年未独立编制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救助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70万元,比2023年增加2.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比2023年增加2.7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未独立编制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在民政局本级,2024年救助站独立编制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94万元,比上年增加33.94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去年未独立编制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小华 联系方式:023-7060527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