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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4-001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1 [ 发布日期 ] 2024-02-0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4-001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01
[ 发布日期 ] 2024-02-01

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丰都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丰委发〔202216号)《丰都县2023年度“环境质量”指标目标任务分解》(丰委办〔202359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工作的通知》(便笺〔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一)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丰都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丰委发〔202216号)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其余班子成员对分管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时在“丰都生态环境在线”APP上填报领导履职情况,及时在“丰都县生态环境目标任务管理系统”上填报相关资料。

(二)有效开展生态环境法规宣传。以专题会方式集中学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植树节主题活动,带队实地督导各乡镇认真开展“活人墓”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老年幸福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结合主题党日活动、问卷调查、实地查看宣传栏等方式进一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利用集中祭祀节点,印制《关于印发丰都县民政系统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233号)、《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祭扫工作的通知》(丰殡改组办〔20231号)、《关于印发2023年丰都县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丰殡改组办〔20232号)等文件,强化生态文明祭祀宣传。

(三)认真落实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根据《丰都县2023年度“环境质量”指标目标任务分解》(丰委办〔202359号)“督促1家殡葬企事业单位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并开展自行监测”要求,2023年度已开展监测,显示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火葬场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检测报告已及时上传至丰都县生态环境目标任务管理系统。

二、存在的问题

宣传方式主要以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召开座谈会、印发文件等形式,宣传方式单一,对群众的影响有限。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持续开展有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创新宣传方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进千家入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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