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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0-00153 [ 发文字号 ] 丰民政发〔2019〕79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0-00153
[ 发文字号 ] 丰民政发〔2019〕79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丰都县民政局关于制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为加强村(居)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县委《关于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丰委办字〔2018〕10号)要求,决定为全县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作印章。要求各乡镇(街道)于2019年7月底前统一向公安部门申报制作(地址:三合街道南天湖中路11号附9号,联系电话:85602535。并代单位介绍信和分管领导、办理人员身份证)。同时,向县民政局报送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主任名单。

附件 1.丰都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名单表

   2.丰都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主任名单表


                             丰都县民政局

                             2019年7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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