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890/2023-00223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民政发〔2023〕237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2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890/2023-00223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民政发〔2023〕237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2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2 |
丰都县民政局 丰都县财政局 关于将80-89周岁高龄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23〕16号)精神,建立健全老年社会福利制度,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把全县80-89周岁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条件
户籍在丰都行政区域内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且年龄在80-89周岁(以身份证日期为准)的老年人。
二、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0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由本人或亲友,持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银行账号向所属村(社区)申报并填写《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申报表》(附件1);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在原单位申报,统一在户口所在的村(社区)申报。
(二)公示。村(社区)在接到申报后要入户调查核实,并采取适当形式公示3日,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漏报、不重报,公示结束后村(社区)签署审核意见,将合格的申请材料上报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
(三)审核。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对所属村(社区)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在《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街道)印章后报送县民政局。
(四)备案。每季度末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向县民政局上报备案材料,材料包括《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申报表》(仅新增时报送)、《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2)、《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审批表》(附件3),《花名册》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计算办法。高龄津贴实行按月计算,从年满80周岁当月起开始,到死亡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出的,从户口迁出后次月终止。
四、发放方式
县财政局将高龄津贴资金按季度划拨到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按照已审批的人员名单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进行打卡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落实高龄津贴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行动。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把高龄津贴补贴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县民政局要严格审核,加强指导和督促。县财政局要落实资金保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二)加强监督,严格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对虚报、冒领或终止后继续领取高龄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惩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对发放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和监督,县民政局将对各乡镇(街道)的高龄津贴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三)迅速行动,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通过院坝会、宣传车、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确保该项政策应知尽知,强化摸排,动员符合条件的老人自主申报,并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符合条件的老人应享尽享。
附件:1.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申报表
2.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
3.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审批表
丰都县民政局 丰都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
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申报表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月标准(元) | ||||||||
详细住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身份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证复 | |||||||||||
印件 | |||||||||||
村(居)委会审核意见 | |||||||||||
经办人(签字): (盖 章)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镇乡(街道)审批意见 | |||||||||||
经办人(签字): (盖 章) |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2 | ||||||||||
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 | ||||||||||
填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银行 | 账户 | 家庭详细住址 | 联系电话 | 发放月数 | 发放金额 | 备注 |
注:新增人员请在备注中注明新增。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3: | ||||
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审批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 | |||
发放季度 | 发放人数 | 发放总月数 | 发放总金额(元) | |
年第 季度 | ||||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呈报意见(盖章): | 县民政局审核意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