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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3-00223 [ 发文字号 ] 丰都民政发〔2023〕237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发布日期 ] 2023-12-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3-00223
[ 发文字号 ] 丰都民政发〔2023〕237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发布日期 ] 2023-12-12

丰都县民政局 丰都县财政局 关于将80-89周岁高龄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2316号)精神,建立健全老年社会福利制度,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把全县80-89周岁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条件

户籍在丰都行政区域内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且年龄在80-89周岁(以身份证日期为准)的老年人。

二、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0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由本人或亲友,持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银行账号向所属村(社区)申报并填写《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申报表》(附件1);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在原单位申报,统一在户口所在的村(社区)申报。

(二)公示。村(社区)在接到申报后要入户调查核实,并采取适当形式公示3日,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漏报、不重报,公示结束后村(社区)签署审核意见,将合格的申请材料上报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

(三)审核。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对所属村(社区)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在《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街道)印章后报送县民政局。

(四)备案。每季度末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向县民政局上报备案材料,材料包括《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申报表》(仅新增时报送)、《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2)、《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审批表》(附件3),《花名册》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计算办法。高龄津贴实行按月计算,从年满80周岁当月起开始,到死亡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出的,从户口迁出后次月终止。

四、发放方式

县财政局将高龄津贴资金按季度划拨到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按照已审批的人员名单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进行打卡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落实高龄津贴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行动。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把高龄津贴补贴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县民政局要严格审核,加强指导和督促。县财政局要落实资金保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二)加强监督,严格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对虚报、冒领或终止后继续领取高龄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惩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对发放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和监督,县民政局将对各乡镇(街道)的高龄津贴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三)迅速行动,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通过院坝会、宣传车、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确保该项政策应知尽知,强化摸排,动员符合条件的老人自主申报,并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符合条件的老人应享尽享。

附件:1.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申报表

        2.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

               3.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审批表


丰都县民政局                               丰都县财政局

202312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月标准(元)
详细住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身份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印件
村(居)委会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镇乡(街道)审批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 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
填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银行 账户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发放月数 发放金额 备注
















































































































































































注:新增人员请在备注中注明新增。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丰都县80-89岁高龄津贴发放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发放季度 发放人数 发放总月数 发放总金额(元)
年第 季度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呈报意见(盖章): 县民政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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