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890/2024-0025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民政发〔2024〕73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890/2024-0025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民政发〔2024〕73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8 |
丰都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丰都县包鸾镇飞仙洞村青少年家庭教育互助会的批复
丰都县包鸾镇飞仙洞村青少年家庭教育互助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丰都县包鸾镇飞仙洞村青少年家庭教育互助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丰都县包鸾镇飞仙洞村青少年家庭教育互助会成立登记,其业务主管单位为共青团丰都县委员会。
你会依法成立登记后,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社团管理的方针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我县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你会的印章样式、银行账户等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且每年6月30日前到我局参加年度检查。
丰都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