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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5-00131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5〕109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6-14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5-00131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5〕109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14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丰都·枣庄“石榴+”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名山街道: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5年鲁渝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通知》(丰委农组〔2025〕4号)要求,现将智丰都·枣庄“石榴+”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枣庄“石榴+”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丰都县人民政府名山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

名山街道白沙沱社区。

四、建设内容

新建智能化连栋温室栽培区10亩,石榴优良品种智慧试验示范园50亩,容器栽培展示区5亩,园区套种榨菜有机种植示范基地145亩,水肥一体化控制中心1套,产业便道2千米等。 

五、资金来源及额度

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东西协作财政援助资金。

六、工作要求

你单位要结合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在15天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编报,根据《丰都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审批,并将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委备案,20天内完成立项工作,30天内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额度最终以批复的实施方案(可研报告)为准。

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启动和开工建设。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施工和按时完工。

联系人:廖红霞;联系电话:18696950707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70711151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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