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农补贴领域>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补助>申请指南
|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5-0020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6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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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6 |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6 |
重庆市丰都县强制免疫补助申请指南(2025年)
(一)申报对象
实行 “先打后补” 的畜禽养殖场户(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 2025 年底前全覆盖);暂不具备条件的,由区县领取免费疫苗(无需申报补助)。
1.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狂犬病。
2.畜禽:猪、牛、羊、骆驼、鹿、鸡、鸭、鹅、鸽、鹌鹑、犬等(按病种对应)。
3.限定:仅支持自主采购疫苗且免疫合格的情形,非法疫苗、记录造假等不补助。
1.单次标准: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另行公布。
2.数量上限:不高于 2×(存栏种畜禽 + 出栏数量 + 病死数量)(出栏数凭产地检疫记录,病死数凭无害化处理记录)。
3.金额上限:不超过疫苗采购发票总金额。
1.申报时间:每年 1 月 1-10 日(逾期不补)。
2.提交材料:填写《补助申报表》(或登录动物防疫数字化系统填报),附上年度疫苗发票、免疫抗体检测合格证明等。
3.审核拨付:1 月底前:乡镇(街道)完成初审并录入系统;2 月底前:区县农业农村 + 财政部门审核,公示 7 天无异议后完成系统审核;4 月底前:区县财政直补到场户,同步上报市部门备案。